近年來,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政府法治建設,著力推進依法行政,法治觀念明顯增強,依法履行職責、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能力不斷提高。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加強資格管理,提高整體素質和依法辦事能力是提高行政執法水平的基本保證,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一項基礎性工程。為了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規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行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對《測繪行政執法證管理規定》(2000年1月4日,國家測繪局令第7號)進行了修訂,頒布了《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8號),將於2014年7月1日起實施。近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副局長宋超智就《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有關內容回答了記者提問。 1. 問:修訂《測繪行政執法證管理規定》的背景是什麼? 答:執法證件是行政執法人員的身份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對執法人員的執法身份證件作出了明確規定。2000年原國家測繪局頒布的《測繪行政執法證管理規定》實施以來,在加強測繪行政執法證管理,規範測繪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促進測繪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我國測繪地理信息事業快速發展,地理信息應用領域越來越廣泛,這對進一步加強地理信息市場監管,做好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目前,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人員法制觀念、執法能力、依法行政水平還不均衡,執法力量較弱,造成執法程序不當,執法文書製作、使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2011年5月,原國家測繪局更名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原有的行政執法證管理制度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執法要求,主要體現在證件配置範圍過窄,培訓要求不夠,證件管理規定不細,難以滿足執法工作的實際需求。為此,根據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認真總結了《測繪行政執法證管理規定》實施以來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工作實踐經驗,研究分析了近年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修訂頒布了《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 2.問:《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修訂後的《辦法》由原來的15條增加為27條,主要內容包括: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的監督管理,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評,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的申領條件和程序,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的使用、註冊、補發、換發、登出、吊銷,對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等。 3.問:哪些人員可以申領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需要什麼程序和條件? 答:《辦法》第三條規定具有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職能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和依法受委託的組織等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機構中從事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活動的行政執法人員應當領取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等有效執法證件。 《辦法》第十條對申領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的條件作出了具體規定,要求申領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的人員要在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機構中正式在編,並且擬從事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活動;參加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崗前培訓,並通過資格考試;掌握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和專業知識;身體健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同時要符合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的具體申領程序如下:申領人員填寫申領表,由所在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機構簽署意見後,逐級上報至省級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經初審後,報送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審查發證。 4.問:如何通過信息化建設加強對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的管理? 答: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的申領和管理充分體現行政執法信息化的主導思想,《辦法》明確規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的申領、註冊、補辦等要通過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完成,不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促進了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升。 5.問:如何規範執法人員依法用證? 答:一是突出了“以證管人,亮證執法”的原則,要求執法人員從事執法活動時應當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平時應當妥善保管執法證,不得擅自塗改或轉借他人。 二是建立了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人員信息網上公佈制度,強化了對行政執法人員的社會監督。行政相對人可以通過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對執法人員的信息進行查詢,監督執法人員的執法活動及用證行為。 三是加強了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的動態管理。行政執法證每兩年註冊一次,對行政執法人員使用證件及培訓考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避免或及時發現違法或不當使用行政執法證的行為。 四是對吊銷執法證的情形做出了明確規定,強化了發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責任,完善了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與責任追究制度,有利於增強執法人員依法使用執法證件、依法履行執法職責、維護執法證件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的意識,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6.問:《辦法》頒布以後,將採取哪些措施貫徹落實? 答:為把《辦法》中各項規定落到實處,近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人員及執法機構信息化管理。二是完成《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設計、製作,開展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件的換證工作。三是做好《辦法》的宣傳工作,提高認識,確保《辦法》的順利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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