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就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07 09:17 來源: 海關總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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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而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正是海關總署牽頭負責的重大改革事項。為什麼要“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將有哪些改革措施?會給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帶來什麼影響?為此,記者近日採訪了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張廣志。

    記者:目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發展情況如何?

    張廣志:從1990年6月設立第一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至現在,國務院共批准設立了14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這些年通過整合優化,陸陸續續整合掉30個,退出了1個,現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113個,分佈在除青海、西藏、甘肅外的28個省、市、自治區。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承接國際産業轉移、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擴大對外貿易和促進就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2013年底,全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總規劃面積441.1平方公里,驗收面積235.8平方公里。2013年,全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出口7074.7億美元,同比增長16.6%,佔同期外貿進出口(41603.3億美元)的17%,比上年增加1.3個百分比,解決就業約190萬人。

    記者:為什麼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是遇到了什麼問題嗎?

    張廣志:多年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我國外向型經濟中發揮的突出引領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制約其發展的問題。如:政策功能不統一、産業結構以製造業為主相對單一、生産性服務業缺乏政策支持等。這些制約因素,不利於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揮連接兩個市場、統籌兩種資源的樞紐作用,不利於優化産業結構、推動産業多元化,不利於促進其平衡、協調、可持續發展。2012年,國務院專門出臺了《國務院關於促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58號),提出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與發展方向和具體要求。《決定》再次提出“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體現了黨中央和國務院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的高度重視,也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帶來新的機遇。

    記者:整合優化主要有哪些改革措施?有無時間表?

    張廣志:目前,我署已組織相關部委聯合對東中西部有代表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行調研,並在調研的基礎上,著手起草《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改革方案》。主要改革措施分兩方面:一是繼續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包括“三個整合”:整合現有區域類型、整合現有區域政策、整合管理資源;二是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優化轉型,主要體現“五個優化”:優化産業結構、優化貿易多元、優化區域功能、優化管理職能、優化監管模式等內容。

    記者:整合優化的目標是什麼?

    張廣志:按照《決定》要求,通過進一步簡政放權,推進整合,優化管理,完善政策,拓展功能,我署希望著重引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四個方面的發展,從而推進其整合優化:一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遵循經濟規律和企業運行規則,完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相配套的政策功能和管理服務;二是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類型、政策、管理整合,提升發展內生動力;三是引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向貿易多元化、功能多樣化、産業鏈高端方向發展;四是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基礎和優勢,推動自由貿易園(港)區發展。

    記者:對相關企業來説,有什麼注意事項?

    張廣志:1990年設立之初,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為吸引外資,鼓勵出口,其基本定位是“兩頭在外,大進大出”。現階段,我們著力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在連接兩個市場、統籌兩種資源,促進貿易多元化,引導向産業鏈高端延伸等方面的作用。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不是“萬能區”。由於其稅收、外匯、監管等政策要求,不是所有企業均適合入區發展。為此我署已制發《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入區項目指引》。希望企業在選擇入區前認真研究各項政策,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發展方式。同時,我署也將借鑒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經驗,不斷完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功能,創新管理模式,優化管理流程,簡化辦理手續,請區內企業及時關注政策和管理規定變化,配合相關部門管理。

責任編輯: 滿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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