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5月7日電(記者王政、董芮)為扭轉“東海無魚”困境,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三管齊下、連發三封挽救“東海漁倉”的警示信,呼籲涉漁各方保護漁業資源,勿當“無魚海洋”的“兇手”。這些信件正分別被送往全省船舶建造業負責人、漁運船船東和漁民手中。 舟山市普陀沈家門墩頭船舶修造廠相關負責人接到信後表示,船廠絕不接收“三無”船隻的訂單。“三無”船舶,即無船名號、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的船隻。近幾年,浙江省涉漁“三無”船隻逐年增加,加劇了日漸脆弱的漁業資源與日趨強大的捕撈強度之間的矛盾,同時將東海逼入“無魚”絕境。據統計,浙江省2013年共拆解“三無”漁船143艘、拆解非法捕撈紅珊瑚船舶19艘。 目前,整治、打擊涉漁“三無”船舶已列入“浙江漁場修復振興行動”計劃。涉漁“三無”船舶一旦發生安全生産事故,除船主外,相應的船舶建(修)造企業也將被依法追究責任。同時,對查處到的非法建(改)造涉漁“三無”船舶的企業,將其列入誠信“黑名單”,並停止檢驗該企業所建船舶,從源頭遏制“三無”漁船氾濫。 儘管浙江已將漁運船納入伏季休漁管理範圍,但部分漁運船仍成為東海“偷獵者”的“幫兇”。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總隊長朱家立介紹説:“這些漁運船在伏休期間,擅自出海為非法作業漁船提供收購、運輸、補給等後勤服務,甚至已形成由‘北方籍漁船’捕魚,‘福建籍’和浙江省內漁運船收購並提供漁需用品的黑色‘産業鏈’,嚴重破壞了海洋漁業資源休養生息的機會,損害了合法漁民的利益,擾亂了伏季休漁秩序。” 浙江省海洋漁業部門強調,各地漁運船舶及所挂靠公司,要根據不同作業配對漁船實行同步休漁。如果查到漁運船為“三無”漁船提供運輸、補給服務,將依法給予重罰。 據了解,自浙江開展休漁制度以來,“船進港、人上岸、網入庫、證集中”,這“伏休三字經”漁民幾乎都會背,且多數能做到,但也有部分漁民鋌而走險,違規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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