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記者 呂諾、江國成)國家發展改革委8日宣佈為低價藥定價“鬆綁”。上百種低價藥的生産企業可在一定範圍內自主定價。在我國醫藥市場低價藥呈現消失趨勢、“看病貴”現象加劇的情況下,這不失為一項有益舉措。 為低價藥定價“鬆綁”,有利於這些藥品生産保留合理的利潤空間,避免價廉物美的藥品短缺、停産,以致大量改産高價藥,加重患者經濟負擔。這次被“鬆綁”的低價藥並非可有可無,許多都是救命藥,例如治療心衰的藥物地高辛、心臟手術必需的魚精蛋白、治療甲亢的甲巰咪唑……這樣看來,這項政策變化利國利民。 然而,綜合藥品生産和使用情況來看,單是生産環節政策調整,對留住低價藥影響有限。 眾所週知,國內醫藥市場低價藥逐漸退出,除了生産者覺得無利可圖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以藥養醫”。本來用幾角錢一支的青黴素就可以解決問題,就因為醫院可提“回扣”太少,醫生更願意選用單價高達數十元的頭孢類藥物。受“以藥補醫”的影響,採購的藥品價格越貴,醫院獲得的藥品加成越多,藥品成為醫院贏利的工具之一。 可見,要改變低價藥“叫好不叫座”問題,還需加快醫改,讓醫院願意採購、醫生願意開方。當前尤應加快推進醫保付費方式改革,提高醫療機構主動節約成本、控制費用的意識,調動其優先使用低價藥品的積極性。藥品採購也應增強醫療機構的參與度,以優惠價格鼓勵醫院批量採購低價藥,以優質服務確保低價藥配送及時到位。 留住低價藥,還需建立科學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避免將醫務人員收入與開藥、檢查、治療等收入直接挂鉤,通過合理的績效考核引導醫務人員選用價廉質優的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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