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日內瓦5月8日電 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8日在日內瓦審議了中國執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履約報告。 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及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吳海龍率中國政府代表團出席,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代表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參加。 吳海龍在當天上午的介紹性發言中説,2009年10月,中國外交部牽頭成立了近30家立法、司法、行政部門組成的跨部門協調機制,就執行《公約》各項條款及上次審議結論情況進行總結,並提交了第二次履約報告、共同核心文件及答覆材料。撰寫過程中,中國政府多次徵詢全國性非政府組織及學術研究機構意見,並通過外交部網站廣泛徵求公眾意見。 吳海龍重點介紹中國在完善經社文法律體系、保障生存權與發展權、改善民生、促進教育和文化發展、保護環境、公共衛生、保障特殊群體利益、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發展、開展國際人權合作等方面最新進展,強調民之所望就是中國政府施政所向,中國政府和人民相信隨著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穩步推進,中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保障將取得更大發展。 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專家在審議中積極評價中國履約成績,肯定中國根據自身國情制定的各項政策措施,並提出近110個涉及經濟、社會及文化領域的問題。中國代表團實事求是,逐一予以認真答覆,既介紹中國政府所作努力,也不回避困難和挑戰,受到專家普遍好評。 吳海龍在當天下午總結發言時指出,中國歡迎絕大多數專家對中國履約成果的積極評價,虛心接受關於進一步促進和保護工作權、社會保障權、糧食權、健康權、教育權等《公約》規定權利的具體評論。中國將積極對待有關防止家庭暴力、防治艾滋病、保護特殊群體權益等問題的建設性意見,願認真研究並把其中有益想法轉化為符合中國國情的政策和措施。 4月28日至5月23日,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在日內瓦舉行第52屆會議,會議期間委員會審議亞美尼亞、中國(包括香港和澳門特區)、捷克、薩爾瓦多、立陶宛、塞爾維亞和烏茲別克斯坦等國履約報告。 《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是最有影響的國際人權文書之一。中國于2001年3月批准該公約,並於2005年4月接受首次履約報告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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