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衷“參股分紅”有悖政府轉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12 08:48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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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參股分紅”思路,顯然有違全面深化改革思路,不利於服務性政府的轉型。這種看似不可思議的下策,恰恰折射出深化改革和加快發展中的現實利益矛盾和體制機制糾葛

    前不久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確定了進一步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的政策措施,決定在基礎設施等領域推出一批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的項目。這不僅是對企業市場化選擇投資領域和投資主體權力的確認和鼓勵,也是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厘清權力邊界,以結構改革深化結構調整的戰略要求。但在一些地方,企業投資自主權的確依然受到來自各種非市場因素的擾動。

    近日,刊發在陜西《榆林日報》顯著位置的“中省企業煤礦地方政府要參股經營”的報道引起廣泛質疑。在中央反復強調下放行政審批權力,鼓勵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大背景下,熱衷“參股分紅”反映出部分地方仍難以擺脫舊有方式的“路徑依賴”,顯然有悖于政府轉型的大方向。

    解讀榆林針對“中省企業”的“參股經營”策略,角色與利益是兩個關鍵詞。首先看“中省企業”的角色,這些中央駐陜企業和省屬國企在地方投資一般有如下特點:一是投資規模大,動輒幾十億元到上百億元;二是項目落地快。如此,地方政府當然歡迎。但由於企業行政隸屬級別或企業本身的行政級別高,對地方政府而言,“中省企業”又是享受特殊優惠政策的“高門檻”企業。

    這種愛恨交織的關係表現在資源能源産業領域則更為突出,這就涉及另一個關鍵詞:利益邏輯。一般來講,“中省企業”的大型資源項目以投資和開發規模見長,拉動地方GDP成效顯著,這是地方收益的最大紅利。但是隨著政績考核導向的改進和煤炭等資源價格的持續低迷,這部分紅利的權重逐步衰減。

    在市場低迷的情況下,作為資源佔有大戶的“中省企業”對地方財政的貢獻更加有限。內蒙古鄂爾多斯發改委的“中直與地方煤炭企業對地方貢獻度分析報告”顯示,由於享受差別政策和內部運銷註冊地結算等因素,中直煤企平均噸煤稅金和收費均低於地方煤企,其中噸煤收費平均低19元,差距更是明顯。筆者了解到,在陜北等資源富集地區的幹部群眾中,一種“肥水流了外人田”的抵觸情緒以及資源存量迅速遞減的危機感日漸濃厚。加之多年形勢大好時迅速鋪開的社會保障事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模等資金需求壓力,因此很多人覺得,“與其坐等有限稅費收入,不如以地方投資平臺直接投資,‘參股分紅’”。

    站在地方角度,上述邏輯似乎“合情”。但實踐中,卻很可能重蹈政企不分的老路。姑且不論“中省企業”的意願,如果地方政府真的實施“參股經營”,至少有三大難題待解:一是政府與市場邊界模糊,角色混亂,有失政府公信力,是為“錯位”;二是政府對市場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監管責任無法落實,是為“失位”;第三,由於地方政府“參股企業”的股權背景以及由此而來的政策和資源配置優勢,勢必對民營資本形成不公平競爭,是為“越位”。總之一句話,政府深入市場競爭領域,直接參與分紅,怕是“此路不通”。

    其實,當前資源型地區面臨的增長困境正是長久以來總量思維導向埋下的苦果。以資源深度轉化利用而言,目前榆林的資源轉化率尚不足18%,而且大部分尚處於煤電等淺層初級轉化。但是前不久,筆者到當地一家混合所有制企業採訪,該企業開發的“中低溫煤焦油加氫製成品油成套工業化”項目可以把煤的利用價值提高逾60倍,産品供不應求。問題是,這樣的高技術煤化工企業和項目太少。而太少的根本原因在於,這樣的高附加值項目往往研發週期長、見效慢且存在失敗風險。因此很難與地方政府每年鐵定的總量增長思路合拍,也當然難以在資源配置和政策方面得到實質性關照支持。長此以往,以採掘為主的資源型産業結構自然很難得到根本性調整。

    不言而喻,地方政府“參股分紅”思路,不論其形式如何,顯然有違全面深化改革思路,不利於服務性政府的轉型。這樣一種看似不可思議的下策,也恰恰折射出當前深化改革和加快發展中的現實利益矛盾和體制機制糾葛。從體制機制和利益分配等方面入手,解決好這些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正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張 毅)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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