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16 09:01 來源: 林業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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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關於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
進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和林地資源保護工作的通知林防發

〔2014〕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林業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3〕23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充分發揮林業系統廣大黨員幹部職工的帶頭示範作用,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和林地資源保護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推動殯葬改革對保護森林資源的重要意義。近年來,由於喪葬陋俗和封建迷信的影響,在林地內亂埋亂葬、濫佔林地以及因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引發森林火災的事件時有發生,給林地管理和森林資源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宣傳學習《意見》,深刻領會《意見》精神實質,林業系統廣大黨員幹部職工要充分認識到深化殯葬改革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加強黨風政風建設的重要內容,對於有效防範森林火災、保護林地和森林資源安全、推動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具有重要作用,確保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

二、林業系統黨員幹部要帶頭倡導殯葬改革。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意見》精神,林業系統黨員幹部職工要帶頭移風易俗,做推動殯葬改革的踐行者和宣傳者,不僅要以身作則,還要教育引導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抵制陳規陋俗和封建迷信,有效勸阻不良治喪行為。要帶頭文明治喪,簡辦喪事,嚴禁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借機收斂錢財。要帶頭實行生態安葬,積極推行骨灰存放、樹葬、花葬、草坪葬和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提倡以樹代墳、以樹代墓,進一步弘揚新風正氣。

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和林地保護工作。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民政部門,要用生態景觀理念加強對公墓造林綠化的指導,選擇推廣具有紀念意義的防火樹種,營造常青樹、常青林,建設綠蔭墓地、生態墓地。積極倡導文明祭奠、低碳祭掃,採用敬獻鮮花、種樹植綠、踏青遙祭、經典誦讀等方式緬懷故人,禁止在林區、景區等禁火區域焚燒紙錢、燃放鞭炮。要依法依規辦理殯葬設施項目佔用徵收林地審核手續,加強全過程監督,跟蹤檢查用地情況,杜絕“少批多佔”、“不批也佔”等違法行為的發生。要嚴格按照民政部等八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公墓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制定公墓建設規劃工作,公墓的選址應當符合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的要求,儘量不佔有林地。對涉及佔用徵收林地的經營性公墓,在項目立項前,省級林業部門應按要求提出審查意見。

 

國家林業局          

2014年5月9日        

 

責任編輯: 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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