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5月18日電(記者譚暢、譚劍)記者從湖南省常德市紀委獲悉,繼上月出臺加強和規範公車管理有關規定後,常德市紀委近日下發專門通知,對各級領導幹部配備使用公務用車作出規定,並明確整改時限。 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根據“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常德市作風建設工作辦公室在4月下旬出臺專門規定,嚴肅紀律,加強和規範公車使用管理。規定從使用管理、封存制度、紀律規定、監督檢查、責任追究五個方面對公車使用管理作出要求。 “上月底出臺的規定是針對所有公務用車,較為寬泛。為避免‘形式主義’之嫌,這次下發的通知專門針對領導幹部公務用車,操作性更強,規定更加嚴格,把所有的公車都管住了。”常德市紀委宣教室副主任劉敬平告訴記者。 通知明確,6月1日之後,全市各級各單位現有公務車輛中,屬於進口車輛或違規購置的車輛,一律由市、區縣(市)有關部門收繳、處置;越野車一律不得作為領導幹部(含退線、兼職)相對固定公務用車;借用、佔用企業或下屬單位的車輛一律退回註冊單位;領導幹部退休後一律不再配備相對固定公務用車;在公務用車改革部署推進之前一律停止新購、換購公務用車。 據悉,6月1日之後,常德市紀委、市監察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各單位執行上述紀律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和暗訪。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嚴肅查究問責,並通報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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