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實施硬舉措 2013年4項污染物減排任務全面完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21 09:20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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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環保部通報,福建省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定結果為: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分別為63.9萬噸、9.9萬噸、36.1萬噸、43.83萬噸,分別同比下降3.19%、2.42%、2.76%、6.18%,均達到年度減排目標任務要求。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列全國第一,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三年累計進度名列全國第9位。

    據介紹,為確保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福建省出臺並實施了一系列硬措施。如,出臺比國標更嚴格的行業排污標準,其中制漿企業比國家現行標準最高從嚴80%,造紙企業最高從嚴75%;嚴格執行重點行業脫硫脫硝差別電價政策,全年共扣減脫硫脫硝電價款1137.89萬元;建立水泥行業排放績效評估機制,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政策研究等。2013年,全省共淘汰水泥熟料764萬噸、鐵合金0.216萬噸、造紙67.89萬噸、製革20萬標張、印染23900萬米、電力2.5萬千瓦、煤炭49萬噸。

    根據省政府去年出臺的《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三年行動方案》,福建省將投入14.9億元全面提升環境監管水平。同時,強化考核追責,把污染減排等環保工作完成情況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內容。省環保廳會同有關部門先後約談9個設區市政府、53個縣(市、區)政府領導,以及32個重點企業、18個省級工業園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對未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的5個地方和2個企業(集團)實行環保限批。(記者潘園園 通訊員 曾咏發)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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