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8日電(記者 羅沙)記者28日從國家海洋局獲悉,國家海洋局日前下發《關於建立縣級以上常態化海島監視監測體系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建立縣級以上常態化海島監視監測體系,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滿足公眾知情權。 據介紹,建立海島監視監測體系,將以科學監視監測與評價為導向,逐步形成覆蓋我國全部海島的監視監測網絡和監視監測技術支撐體系,目標是摸清我國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環境基本情況、變化趨勢和潛在危險。 意見明確要求,要建立健全海島監視監測工作的體制機制。一方面要建立海島監視監測分級管理責任制,定期評價併發布所轄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監視監測結果,一方面要建立與海島監視監測分級管理責任制相適應的工作機制。 意見提出從五方面開展海島監視監測業務:一是全面推進海島分類監視;二是深入開展海島及其周邊海域保護與利用等狀況的監測;三是加快開展領海基點所在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的監視、監測;四是科學開展應急監視監測;五是創新和集成海島監視監測技術體系。 意見指出,要加強海島監視監測信息公開工作。沿海縣級以上海洋主管部門應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建立完善海島監視監測信息公開制度,針對政府關切和公眾關注的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環境問題,及時發佈海島及周邊海域淡水、物種及珍稀瀕危物種、岸線、旅遊等資源情況和有居民海島、依法已確權無居民海島、有重要生態價值無居民海島等海島島陸及其周邊海域的生態環境狀況以及海島周邊海域珊瑚礁、紅樹林、海草床等典型生態系統健康情況等信息,滿足公眾的環境知情權;遇有海島環境災害和突發事件,應實時公開有關信息並及時提出有效應對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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