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紀委5月30日發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堅決剎住端午節公款購買贈送粽子等節禮的不正之風。 通知指出,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及金融機構嚴禁用公款購買和贈送粽子、雞蛋、鹹鴨蛋等端午節禮,嚴禁以任何名義向上級機關、相關單位和領導幹部個人贈送粽子等節禮;嚴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屬單位安排到風景名勝區旅遊,或在走親訪友、參觀旅遊期間接受基層單位安排宴請、住宿等;嚴禁基層單位用公款為回鄉探親、參觀旅遊的黨員領導幹部提供餐飲住宿等接待安排;嚴禁違規使用公務用車或利用職務之便向下屬和管理單位借用公車進行私人遊玩、探親訪友等活動。 通知強調,各級各單位黨委(黨組)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財務監督,相關費用一律不準公款報銷,一律不準轉嫁攤派。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抵制不良風氣,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社會氛圍。 同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公開舉報方式,接受群眾監督,並在節日期間不定時、不定點、不間斷地開展明察暗訪。凡發現通知中明令禁止問題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點名道姓予以通報曝光並根據《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強化責任追究,不僅追究當事人責任,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記者 惠婷 實習生 呂巧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