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前後關注未成年人安全保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31 15: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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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兒童性侵,如何走出困局?
——“六一”前後關注未成年人安全保護

    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記者 周慧敏、任會斌、趙瑞希)近日曝出的教師性騷擾學生的案件,再度引發人們對未成年人安全保護的擔憂。

    近幾年來,針對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時有發生,一再挑戰社會公序良俗。究竟是哪些原因,導致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屢禁不止?

    父母監護不到位,指望他人更困難

    今年5月,山東德州趙某因強姦13名幼女被執行死刑;甘肅省隴西縣碧岩鎮一小學教師劉某因猥褻、強姦8名女學生,于2013年5月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近年來,我國司法機關確立了從重懲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則,相當一批犯罪分子被重辦。儘管如此,仍有魔爪不時伸向稚嫩的“花朵”。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家庭是兒童保護的頭道防線。”北京市華聯律師事務所呼和浩特分所主任赫志説,現實生活中,確實不少家長或因工作繁忙,或因長期在外地打工,在孩子的監護上陷入有心無力的尷尬境地,這是校園性侵案在偏遠農村多發、受害者多為留守兒童的重要原因之一。

    2012年到2014年,貴州畢節市七星關區小吉場鎮南豐小學教師黎某先後性侵學生10多名,多數為留守兒童。

    案發後,一些聞訊趕回家鄉的父母悔恨交集。他們説,平日也很想念和擔心孩子,可是為生計所迫,每年農忙或春節時才回家幾天,把孩子帶在身邊上學條件不允許,以至於孩子長期處於父母的監護之外。

    近年發生的此類案件中,許多受性侵兒童的家長皆有類似的苦衷。

    “必須加快戶籍和教育制度改革,讓農民工子女能在父母工作地入學。”呼和浩特市第十九中校長李生貴説,同時也要加大宣傳力度,喚醒家長作為第一監護人的意識,使年輕的父母不但要關注孩子的學習、饑飽冷暖,還要關注孩子的情緒、言行等日常變化,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

    兒童性教育不夠,自我防護能力弱

    當前,我國對未成年人的性教育水平較低,導致兒童普遍缺乏辨別性侵害的能力與自我防護意識。

    “在發達國家,學校防性侵教育比較系統。”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介紹説,日本有“純潔教育”,瑞典有“愛的教育”,都從幼兒園起向兒童滲透性別、性差異等知識。美國學校專門設“性侵害、性攻擊、性暴力和性騷擾”課程,分別針對學前兒童和小學、初中、高中學生。

    相對而言,我們的差距較大。記者在內蒙古、海南、廣東等地採訪了多所城鄉中小學校的學生,他們反映課堂上很少介紹性安全知識。“從小學到初中,老師只偶爾説點生理衛生、青春期保健的內容,什麼是性侵害,什麼情況下易受侵害,遇到侵害怎麼辦,都沒有聽到過。”呼和浩特市三中的幾名學生説。

    一些小學校長坦言,性教育在我國剛起步,講授內容以生理衛生知識為主,不系統不規範,尤其是缺乏對性侵害辨別、防護意識與能力的培養。更多學校特別是農村學校,連粗淺的性教育也是空白。

    海南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段會冬説,受我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多數家長不好意思甚至忌諱跟子女談涉及性的話題。此外,從學校到家庭,教育多以提高學習成績為主,忽視兒童身心全面發展。

    “正是瞅準了這種懵懂無知,不法分子才敢下黑手。這些孩子被侵害或受誘惑,往往因為害羞、懼怕,不敢告訴身邊的人,由此被犯罪分子長期要挾與侵害,”段會冬説:“家長和學校最好以日常的言傳身教,將有關知識交給孩子,幫助他們提高辨別能力,樹立防護意識。”

    社會道德下滑快,校園安全漏洞多

    甘肅隴西縣小學教師劉某從2011年9月開始作案,侵害的女生最小的10歲,最大的只有13歲。

    一名11歲的受害女生回憶説,從她上四年級開始,每次考試結束後劉某讓學生一個個去辦公室領卷子,她們就知道“老師就要幹那個了”。直到2012年6月,才有家長髮現孩子飯量銳減,精神恍惚,反復追問後,劉某的真實面目才被揭開。

    廣東韶關曲江區一小學體育教師潘某,從2012年9月起開始猥褻女學生,一直到2013年5月才有家長察覺,此時已有20名學生受侵害;安徽潛山縣余井鎮一小學校長楊某,從2001年起開始作惡,12年後才被人偶然發現,此時他已性侵學生9名……

    近年發生的校園性侵案件,普遍存在受害學生多、侵害持續時間長的特點。赫志説,一些案發地公安、教育等部門長時間毫無察覺,每次案情浮出水面才被動介入,反映出一些基層治安保護的缺失。不管事後對犯罪人懲處多重,其給孩子造成的傷害難以彌補,如何防患于未然,亟待引起關注。

    “受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社會道德下滑較快,學校和教師隊伍也日益受到侵蝕,導致安全管理出現漏洞較多,於是不法分子將黑手伸向了孩子。”

    李生貴舉例説,部分學校對教師資格、作風品行等把關不嚴,在農村地區此類問題尤為突出,埋下不少隱患。另外,犯罪分子利用或製造與孩子獨處的機會作案,隱蔽性較強。

    李生貴等人説,教育部門應根據留守兒童規模大、性侵案件頻發的特點,修訂教師行為準則,增強其約束力。“英國等國家規定教育人員不得與異性兒童單獨相處,否則吊銷其執照或給予更嚴厲的懲罰,這對我國有借鑒意義。”

    專家建議,在嚴把教師從業資格的同時,中小學教職員工選拔、考評過程中,應加入不良品行記錄一票否決、社會評價調查、心理健康測試等內容,以凈化教師隊伍。

    與此同時,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門應有所作為,建立常態防控機制。此外,還可以發揮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的作用。“各個環節都行動起來,編織全方位的社會防護網,讓孩子們遠離侵害。”段會冬説。

責任編輯: 肖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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