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關紮實推進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01 08:00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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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8日,海關總署率先出臺了《海關依法公開進出口侵犯知識産權貨物行政處罰案件信息的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海關系統公開案件信息的範圍、內容、期限、方式、責任單位、審批程序等內容,要求各地海關在4月15日後公開按照一般程序辦理的侵犯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上海海關按照文件要求,採取有效措施紮實推進案件信息公開工作。

    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和內部協調機制

    成立了知識産權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海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任組員,為信息公開工作提供組織保障。制定了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內部聯絡配合辦法,法規處作為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的執法部門,政務信息公開部門負責公開案件信息,雙方確立信息公開的主管負責人、聯絡員及聯絡方式,明確案件信息報送方式和時間節點,加強聯絡配合。建立監督檢查機制,指定相關部門不定期抽查已對外公開的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對公開時間、內容等不符合有關要求的,及時向關有關部門制發意見書,督促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復議、訴訟等糾紛。

    確定信息公開的渠道、內容和時限

    在上海海關門戶網站首頁專門設立“海關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專欄,主動統一公開適用一般程序查處的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相關信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20個工作日內,在該專欄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全文,包括進出口侵犯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當事人、主要違法事實及行政處罰種類和依據等。截至5月底,已公佈首批六個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此外,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公開的假冒偽劣和侵權行政處罰案件相關信息,統一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予以辦理。

    將案件信息納入企業誠信建設平臺

    將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與企業分類管理工作緊密結合,及時對企業海關分類作出調整。同時,上海海關作為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託剛剛開通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積極向該平臺提供有關企業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將有關企業納入社會徵信體系,在保障社會公眾知情權的同時,使侵權假冒者因信用不良“處處受限”。

    練好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的內功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對海關執法辦案和履行職責提出了更高要求。上海海關以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為契機,自我加壓,進一步提升內部執法水平。對每個案件的違法事實、證據材料、辦案程序、執法依據等進行更為嚴格的審查,在作出案件行政處罰過程中設立案件信息公開三級審核制度,重點審核案件辦理過程中有無違反規定的情節,以及公開信息是否涉及有關權利人商業秘密等,對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一律退回進行整改,確保對外公開的每個案件都經得起檢驗。

責任編輯: 滿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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