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昨日通報,羅平縣公安局羅雄派出所民警處警過程中槍支走火致人死亡事件目前已初步查明。 通報稱,5月30日13時15分,羅平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羅雄街道辦事處白龍潭村一村民報警,稱有人持刀在村中鬧事。羅雄派出所遂指令正在附近蹲守抓捕另一案件嫌疑人的4名民警處警。4名民警趕到現場後獲知:當日上午,白龍潭村村民顧某某孫子滿周歲辦酒席,邀請本村村民李某某、羅某某和陳學理等人到家中吃周歲酒。飲酒後,李某某因認為鄰居陳某某家建房侵佔了村中公共通道而心懷不滿,用石塊將陳某某家的圍欄砸壞,又返回家中拿了一把菜刀和一把殺豬尖刀去找陳某某。13時15分,陳某某向羅平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報警。羅雄派出所4名民警按照指令出警處置,處警民警來到李某某家進行調查時,正在李某某家中的羅某某、陳學理等人借酒滋事,對處警民警進行圍攻並辱罵毆打。情況緊急,同在現場處警的民警楊某某鳴槍示警,陳學理仍不聽警告,繼續對民警羅某某實施毆打,後民警羅某某和楊某某合力將其強行帶離至處警車輛旁時,民警羅某某去開車門,陳學理拒不上車並與民警楊某某發生撕扯,民警楊某某鳴槍示警後仍握在手中的槍支走火並擊中陳學理。發現陳學理受傷後,處警民警在聯絡120急救的同時,立即會同傷者家屬和村民將陳學理抬上處警車輛送往醫院。在途中將傷者移至趕來的120救護車上送往羅平縣人民醫院,該院立即組織全力救治,後陳學理因救治無效于5月31日淩晨1時38分死亡。 事件發生後,雲南省公安廳高度重視,要求曲靖市、羅平縣兩級公安機關認真查明情況,依法依規、客觀公正處理。目前,曲靖市公安局已組成工作組趕到羅平督導處置工作;羅平縣已組成處置工作小組開展相關善後工作;檢察機關已經依法介入調查。(記者 陳曉波 張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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