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行政審批體制改革的精神,改進外商投資審批管理工作,2014年5月28日,商務部發佈公告(41號),決定開展為期3個月的規範優化外商投資審批試點工作,試點時間自公告發佈之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除直銷以外依法由商務部審批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事項均納入試點範圍。本次試點的主要內容:一是縮短審批時限。將試點範圍內審批事項辦理時限由外商投資相關法律規定的時限統一調整為《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時限;二是簡化申報程序。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直接受理項目申請文件並轉報商務部,取消省級以下商務主管部門轉報程序;三是簡化申報文件。取消部分無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需報送的文件等。 商務部將通過本次試點工作,探索進一步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規範審批行為的有益做法,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供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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