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法修訂 讓“傷害消費者又一笑而過”成歷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06 08:59 來源: 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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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為規範廣告活動,更好保護消費者權益,草案補充和完善了藥品、保健食品等廣告準則,加大對虛假廣告等的懲處力度。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6月4日中國政府網)

    如果你經常刷微博,一定不會對“大V”們時不時蹦出的“植入廣告”感到陌生。“原來大家都在用”、“那我也去買兩瓶”……成群的藝人相互轉發,奔走相告。指不定哪天,你就被這樣一句拍著胸脯保證的溢美之詞所打動,繼而付出金錢以求廣告中描繪的美景。

    很多消費者傾向於信任名人,自然愛屋及烏,“偶像推薦的,難道還有錯嗎?”不過,明星代言涉嫌虛假宣傳的新聞一直不絕於耳。

    當年,郭德綱代言“藏秘排油”,赤裸裸地宣稱“三盒抹平了自己的大肚子”,然而所謂的神奇效果並沒有如願出現,有的人喝茶之後反而便秘了。在中國幾乎無人不知的 “黃金搭檔”,自2006年就因廣告誤導消費者而在全國被禁播,這時人們才後知後覺:原來大家都被騙了,而且這一騙就是好多年。近日,一位北京市民認為購買的湯臣倍健魚油軟膠囊存在虛假宣傳,將經銷商及該産品代言人姚明告上了法庭……

    對於那些哭訴因相信“代言明星”而上當受騙的消費者,有人會在心裏咒罵一句“明星叫你去死,你會不會去死”。但不得不承認,在信息不對稱的環境下,消費者往往處於易受欺騙、易受傷害的弱勢地位。對於虛假産品宣傳,我們不能總是指望著名人自己愛惜羽毛,因為現實的情況是,對於一些名人而言,只要價格到位了,什麼廣告都敢接。

    獲利空間太大,風險成本又很小,這才是虛假廣告屢禁不止的根源所在。再加上電視臺和地方廣電本就是“一家人”,老爸當著裁判員,兒子當著運動員,監管也就變得形同虛設。而廣告公司呢,更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所以,每當有産品涉嫌虛假宣傳被曝光後,輿論總是一片譁然,嚴懲之聲也不絕於耳,只是任你如何群情激奮,如何憤憤不平,風波過後,“換了個馬甲”的虛假廣告仍會一茬接著一茬地出現。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為了促進廣告業健康發展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務院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隨著法律制度不斷完備,懲處力度不斷加大,消費者權利意識不斷覺醒,我們相信,虛假廣告將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傷害了消費者,又一笑而過了。(周姍姍)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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