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於擔當落實主體責任—訪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書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08 09:4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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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銀川6月8日電(記者 孫波 陳曉虎 曹健)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和中央紀委的部署要求,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持之以恒改進作風,旗幟鮮明反對腐敗,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自治區黨委書記李建華日前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説,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是一種政治責任,必須勇於擔當、敢於碰硬,敢當“黑臉包公”,真正對黨的事業負責,對幹部負責,給老百姓一個交代。

    堅持懲防並舉,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記者: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寧夏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方面採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已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建華: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上,我們緊扣重點,持續發力,採取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讓廣大人民群眾感受到作風在抓、腐敗在查、風氣在變。

    一是結合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全區共取消、下放、轉移行政審批事項223項,清理取消各類收費82項;解決信訪積案78件;清理辦公用房16萬平方米,佔超標面積的90.4%;處理違規車輛611輛,壓減公務用車編制341輛。

    二是加強明察暗訪和專項檢查,對“慵懶散奢”等263個典型問題公開曝光,責任追究75人。對15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全區。

    三是加大懲治力度,去年全區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4468件(次)、初核違紀線索1390件、立案561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20人,同比分別上升12.35%、27.52%、96.15%、78.69%。查處了自治區林業局原局長王德林和原副局長馬林,賀蘭縣原縣委書記方仁等重大腐敗案件。今年1-5月,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受理信訪舉報2666件(次),立案251件、處分238人,分別比去年同期上升79.28%、58.21%,目前已對3名廳級幹部立案調查。

    四是完善制度,制定了全委會工作規則和市縣、區直部門黨委(黨組)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全面推行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建立區市兩級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行黨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幹部人事、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工程建設制度,給“一把手”設置好隔離墻;對領導同志秘書、警衛、司機等身邊工作人員提出“九條要求”,約束身邊工作人員。

    黨委的主體責任,關鍵是一把手要負責

    記者:寧夏如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

    李建華:黨委是治黨管黨的主體,必須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理念,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扛在肩上,種好“責任田”,帶頭做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一把手要率先垂范、身體力行,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特別是要敢於動真碰硬,不怕得罪人,該當“黑臉包公”的時候就得當,真正對黨的事業負責,對幹部負責,給老百姓一個交代。黨委班子要把反腐倡廉建設與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分析形勢、解決問題、健全制度、創新機制,對重大事項、重要人事任免獎懲、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的決策,要切實負起責任,認真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全程跟蹤監督,決不能上一個工程、倒一批幹部;要切實選好用好幹部,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倒查,對出現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等問題的,既要倒查組織、紀檢部門的責任,也要倒查黨委的責任。

    紀委監督責任與黨委主體責任要相互協調、共同促進,既不能越俎代庖,以紀委的監督責任干擾黨委的領導地位;也不能缺位失責,以黨委的主體責任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紀委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主業,切實履行黨章賦予的“三項任務”“五項經常性工作”。要增強主動性、獨立性、規範性。

    打好組合拳,深入持久地開展黨風廉政建設

    記者: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下一階段寧夏將如何結合區情推進相關工作持續深入開展?

    李建華:我們堅持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推動寧夏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斷取得新成效。

    要抓教育,使幹部“不想腐”。堅持不懈地開展理想信念和中國夢教育,加強黨紀國法教育、警示教育,引導各級領導幹部守好思想這個第一道防線。

    要抓制度,使幹部“不能腐”。注重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針對薄弱環節,把沒有建立的制度儘快建立起來,對已有的制度進一步完善,並切實抓好制度落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

    要抓監督,使幹部“不易腐”。以決策和執行為重點環節,以人財物管理為重點領域,完善監督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機制,特別是加強對“一把手”的管理監督,加強對選人用人方面的監督。

    要抓懲治,使幹部“不敢腐”。對腐敗分子絕不姑息,特別是要堅決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貪污賄賂、買官賣官、權錢交易、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堅決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案件,堅決查處侵佔挪用專項資金和惠民資金案件,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震懾一批,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的懲處。

責任編輯: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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