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下調存款準備金率 引導信貸資源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有針對性地加強對“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支持,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4年6月16日起,對符合審慎經營要求且“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不含2014年4月25日已下調過準備金率的機構)下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達到一定比例是指:上年新增涉農貸款佔全部新增貸款比例超過50%,且上年末涉農貸款餘額佔全部貸款餘額比例超過30%;或者,上年新增小微貸款佔全部新增貸款比例超過50%,且上年末小微貸款餘額佔全部貸款餘額比例超過30%。按此標準,此次定向降準覆蓋大約2/3的城商行、80%的非縣域農商行和90%的非縣域農合行。 此外,為鼓勵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發揮好提高企業資金運用效率及擴大消費等作用,下調其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中國人民銀行一直以來積極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大力支持經濟結構調整,特別是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更多地將信貸資源配置到“三農”和小微企業等領域。此次定向降低準備金率就是要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將資金更多地配置到實體經濟中需要支持的領域,確保貨幣政策向實體經濟的傳導渠道更加順暢。金融機構應切實按照信貸政策導向要求,將釋放的資金投向“三農”和小微企業等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促進信貸結構優化。人民銀行將對金融機構執行情況加強檢查和督導,評估政策效果,保持正向激勵作用。 當前流動性總體適度充裕,貨幣政策的基本取向沒有改變。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適度流動性,實現貨幣信貸及社會融資規模合理適度增長,促進經濟健康平穩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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