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進一步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10 16:49 來源: 農業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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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局: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事關糧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態安全。農業部高度重視,不斷健全制度,強化監管。目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規範有序,總體可控,但在一些地方偶有發生違規擴散現象,引起社會關注。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認真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的積極研究、慎重推廣的要求,以高度負責的態度,進一步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重點環節的執法監管

各地農業部門要以信息化管理網絡為載體,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科研、教學單位和企業逐一摸底,將所有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發、生産、加工、經營活動的單位全部納入監管範圍。對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和重點産品進行全面、系統、徹底排查。一旦發現違規擴散情況,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置,並及時向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一)加強試驗環節監管。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轉基因農作物田間試驗安全檢查指南》要求,對安全評價試驗進行全面、動態監管,詳細記錄,確保監管工作全覆蓋。試驗前對控制措施和控制制度進行檢查,試驗中對隔離等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監管,試驗結束時對殘余物的處理和收穫物的保存進行監管。

(二)科學規範安評試驗。中間試驗嚴格執行報告制,開展中間試驗前需經試驗所在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農業部報告,對於未報告的將責令暫停試驗,限期改正。中間試驗要在具備控制條件的實驗基地內進行。環境釋放試驗和生産性試驗,要嚴格按照審批的試驗條件進行。

(三)加強品種審定環節監管。未獲得轉基因生物安全生産應用證書的品種一律不得進行區域試驗和品種審定。要對參加區域試驗的水稻、玉米、油菜、大豆等品種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一經發現,立即終止試驗並按照《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嚴防轉基因品種冒充非轉基因品種進行審定。

(四)加強生産經營銷售環節監管。要以水稻、玉米、大豆和油菜種子為重點,開展種子生産、加工和銷售環節轉基因成分抽檢,嚴防轉基因作物種子冒充非轉基因作物種子生産經營,依法嚴厲查處非法生産、加工、銷售轉基因種子行為。

(五)加強標識管理。要強化標識監管,做到應標必標,標識規範,充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凡違反標識管理規定和不符合標識管理程序的,依法予以嚴厲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及時報上一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六)加強對研發單位的監管。要督促研發單位落實管理制度,加強監管,依法依規開展研究,不得違規擴散轉基因材料。對研發單位和研發者進行系統、全面的培訓,使其熟練掌握安全管理規定。從事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發的單位要具備相應的條件,不具備條件的不得從事轉基因技術研究。

二、進一步落實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責任

(一)強化屬地化管理制度。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主體。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種子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認真履行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職責,主動監管,嚴格執法。省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和牽頭抓總,並承擔轉基因生物研究階段的監督管理職能;種子管理機構承擔轉基因品種審定、種子生産經營階段的監管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開展監管工作。

(二)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研發單位和研發人是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的要求成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組,健全制度,確保研發活動有章可循、管理規範。要落實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控制設施和措施,依法依規開展科研活動,堅決杜絕隨意分發、轉讓、擴散轉基因材料的行為。

三、完善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保障機制

(一)加強體系建設。各地農業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要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納入日常管理,進一步加強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經費,提升監管能力,構建人財物支持體系。

(二)強化風險監測。要建立風險監測制度和監測體系,進一步加大風險監測力度,形成全覆蓋的監測網絡,推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向以預警機制為主的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管轉變。加強分析研判和風險預警,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提高主動發現、事前干預的能力。

(三)嚴厲打擊違規行為。對違規開展田間試驗、南繁、環境釋放以及轉讓轉基因材料等活動,造成非法擴散的研發單位和研發者,取消承擔轉基因科研任務和申報安全評價的資格。對以轉基因品種冒充非轉基因品種審定的,取消申請資格。對違規開展轉基因種子生産經營等活動的企業,依法吊銷證照,嚴厲打擊。

(四)加強科普宣傳。轉基因技術作為一項高新技術,在我國的研究和應用起步晚,公眾對轉基因技術及安全管理情況還不夠了解。要通過各種渠道,宣傳轉基因基本知識,宣傳我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決策程序,增進廣大消費者的了解和認可度。做好信息公開,向社會及時傳遞科學、權威、客觀的信息,使公眾能科學理性地對待轉基因技術及産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任務繁重。各地農業部門要發揮高度負責、勇於擔當、顧全大局、協同推進的精神,以飽滿的工作狀態和務實的工作作風,採取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毫不鬆懈地做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確保我國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試驗、生産、經營和加工等活動規範有序地開展。

 

農業部              

2014年5月27日           

責任編輯: 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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