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為貫徹落實《旅遊法》和全國旅遊行業服務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國家旅遊局副局長吳文學帶領由人社部、全國總工會及局監管司、人事司組成的專項調研組赴廈門市調研導遊服務與管理體制改革問題。 調研組召開了由省市旅遊部門、勞動行政部門、總工會及廈門市旅遊協會、旅行社協會、導遊協會、導遊公司、旅行社、導遊等方面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在聽取了市旅遊局及相關單位貫徹落實《旅遊法》有關導遊管理、權益保障等相關規定的情況彙報後,吳文學對廈門市的導遊管理和勞動權益保障工作給予了肯定。 吳文學指出,導遊是最基層的旅遊從業者,是旅遊形象的豎立者、是旅遊秩序的維護者、是文明旅遊的引導者、是旅行社業的盈利者,將導遊定位為旅遊業的“壓艙石”一點也不為過。我們必須看到全國的導遊隊伍總體是好的,對中國旅遊業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可以説,沒有廣大導遊的辛勤勞動和付出,就沒有中國旅遊業的持續快速發展。 吳文學指出,《旅遊法》是一部權益保護法,也是一部秩序的維護法,更是一部發展的促進法。導遊作為旅遊從業者隊伍的中堅力量之一,要堅定信心,爭做旅遊法的踐行者、捍衛者和承載者,要知法守法,既要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也要自覺維護旅遊行業的整體形象,做到從守法中受益,用受益強化守法。 吳文學強調,解決好導遊問題,依法推動導遊管理體制改革已迫在眉睫。各級旅遊部門要把此項工作擺在優先位置來抓,要充分考慮到旅行社轉方式、調結構、促發展的需求和導遊自身生存發展的迫切需求,落實好“兩個要求”:按照《旅遊法》的規定,儘快推動組建導遊行業協會組織,積極履行導遊註冊、會員自律和權益保障等相關職能;以市場配置資源為主,強化政府引導,加快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導遊管理體制。 吳文學特別強調,要清醒的看到導遊在今後旅遊業轉型升級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其地位不僅不會邊緣和弱化,反而會更加凸現和重要。各級旅遊部門必須拿出更大的精力,調動和爭取更多的資源來做好導遊行業的改革和發展工作,要加強體制機制的探索創新,切實保障好導遊的合法權益;要優先解決好導遊和旅行社之間的關係;搞好“尋找最美導遊”活動,大力弘揚和傳播職業“正能量”,不斷提高導遊隊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導遊成為旅遊業建設讓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現代服務業的中流砥柱。 吳文學一行還實地調研了廈門市導遊協會、欣鷺導遊服務公司、旅遊培訓中心。他鼓勵福建省和廈門市鞏固已有成果,繼續大膽探索,勇於創新,勇做全國導遊行業改革創新的排頭兵與試驗區。 福建省和廈門市旅遊部門主要負責同志陪同調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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