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企業和個人向錢塘江流域沿江幹流、支流非法排放、傾倒、處置有毒有害物質,造成水體污染。記者從浙江省公安廳獲悉,今年1月至5月,全省公安機關嚴打錢塘江流域環境犯罪,共破獲環境犯罪案件412起,刑事打擊776人,相比去年全年破獲環境犯罪案件155起和刑事打擊323人,均上升1倍多。 據浙江省公安廳介紹,目前環境犯罪主要有五大類型。第一類是廢舊鉛酸蓄電池行業型犯罪。如今年3月,遂昌警方搗毀的新輝鑄造廠,非法收購並處置廢舊鉛酸蓄電池6000余噸,涉案價值達3000余萬元,目前警方共逮捕6人,取保候審1人。第二類是私設暗管、偷排滲漏犯罪。如今年5月,金華警方偵破浙江耐司康藥業公司污染環境案,抓獲范升東等8名犯罪嫌疑人。經查,該公司通過私設暗管、利用滲漏等方式,非法排放廢水達數萬噸。第三類是跨省、跨區域非法排放處置。從浙江省偵破的案件看,既有作為流入地被污染的,也有作為流出地將固體、危險廢物運至異地非法傾倒、排放、處置的。如今年4月,衢州警方破獲一起橫跨浙江、江西和安徽3省的污染環境案件。犯罪嫌疑人包立成從安徽池州運來廢棄的五氧化二磷包裝塑料袋,在衢州市柯城區非法處置塑料袋達65噸,並將450余噸“磷肥水”賣給江西人陸某某用於製作活性炭。該案共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審2人。第四類是以設置未經批准的處置裝置為掩護的犯罪。如龍遊警方接環保部門線索,破獲龍遊布萊特建材有限公司總經理陳羽虎等人污染環境案。該公司私自通過導熱油鍋爐將廢活性炭摻和在煤中焚燒,從2013年2月至案發,焚燒處置廢液共222噸。第五類是重金屬嚴重超標排放犯罪,這是目前浙江省破獲最多的一類污染環境案,主要集中在浙江省飾品加工、電鍍酸洗、金屬製版等行業,往往是一些未批准登記的“黑窩點”、“黑工廠”進行非法排放、處置,有的案件排放廢水中重金屬超標達上千倍。 浙江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嚴打涉及環境犯罪的組織者、經營者、獲利者等“三種人”,對證據確鑿的涉案企業要打一家、關停一家。(記者 翁浩浩 通訊員 吳亮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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