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科技廳黨組副書記張明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13 21:14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廣州6月13日電(記者 陳寂)廣東省紀委13日晚通報,該省科技廳黨組副書記、巡視員張明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通報,近日,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對省科技廳黨組副書記、巡視員張明的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

    經查,張明在擔任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兼廣東科學中心籌建辦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

    通報稱,張明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廣東省委批准,給予張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責任編輯: 向思敏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