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16日電(記者 趙艷)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是中央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的一項重大戰略部署。作為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釋放改革紅利、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重要抓手,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推行尤為重要。 廈門是我國六個經濟特區之一,享受特區地方立法權、省級經濟管理權限。今年1月1日,廈門率先執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自改革正式實施以來,成效顯著,亮點頻閃。 放寬市場準入——企業“放得開、辦得好”。在堅持改革步伐與中央步調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廈門大膽放開,敢於突破,出臺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的改革措施。記者了解到,一方面“先照後證”擴至外資項目。對廈門市政府審批權限內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鼓勵類項目,實行“先照後證”,全國人大法工委認為此項改革“很有魄力”;另一方面,註冊資本“認繳制”擴至所有商事主體。改註冊資本實繳制為認繳制,將“認繳制”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商事主體,取消註冊資本行業門檻。同時,率先“年檢改年報”。從3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改革企業年檢和個體戶驗照制度,不再對所有企業的登記事項和經營資格集中審查,而是將信息公示與監督檢查相分離,全面開展年報公示工作。 嚴格後續監管——政府“接得住、管得好”。在為企業進入市場“鬆綁”的同時,創新完善監管方式,強化部門聯動監管和企業信用自律,從管“進門”更多轉向事中、事後的動態監管,真正做到“寬進嚴管”。廈門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陳海疆介紹,其一,防止“缺位”和“失位”,後續監管較快跟進。目前,全市28個市屬許可、監管部門都制定了各自的後續市場監管方案;6個省部屬垂管部門提交了後續監管辦法草案。同時,制定了《廈門經濟特區無照無證經營查處辦法(草案)》,進一步厘清各部門的監管職責,確保改革後市場監管到位;其二,監督與自律相結合,信用監管基本建立。制定了經營異常名錄及黑名單制度,商事主體不按期公示年度報告或者通過住所無法聯絡的,將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有違法行為的將被納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開。 強化保障體系——市場“放而不亂、放而不弱”。記者了解到,為了加強精細化監管,完善配套措施,統籌深化推進,切實讓改革舉措“落地生根”和“釋放紅利”,一方面及時配套法規。出臺了《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和《經營場所備案及監管規定》、《商事主體登記備案辦法》等12個配套規範性文件;另一方面從嚴分類管理。突出監管執法重點,對經營場所實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危及公共安全、高污染行業、油煙噪音擾民、影響歷史風貌和城市景觀等經營場所嚴格監管。最後,加快簡政放權。將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與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緊密結合,審批環節全部精簡到5個以內,登記事項壓縮為3個工作日。 廈門市副市長張燦民説,改革是一項自上而下的系統工程。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涉及市場經濟制度和市場秩序的根本。不僅牽涉到市場準入,還涉及到監管體制機制,甚至影響社會誠信體系,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縱觀廈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之所以取得明顯成效,一則充分利用技術的力量。信息公示平臺是廈門此次改革一個重要的技術手段,改革後的商事登記信息不僅向社會公示並可供查詢,而且監管機制改革同樣依賴該平臺,實現監管無縫對接和信用信息資源共享。 再者,堅持特區立法引領是廈門此次改革的重要根基。“充分發展特區立法權的優勢,相應制度設計上既體現廈門特色,又賦予一定靈活性,從而保證此次商事制度改革于法有據,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為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完善提供法制保障。” 張燦民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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