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施行《關於加快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17 09:18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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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關於加快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自2014年6月16日起施行。6月12日,省民政廳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了這項重大的養老服務業新政。

    民政廳相關負責同志介紹,該《實施意見》出臺是對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精神的貫徹,是對加快發展青海省養老服務業作出的全面部署,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迫切需要,標誌著青海省對養老服務業的認識提高到了新層次。

    《實施意見》 提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總體思路是,以滿足老年人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為目標,按照創新體制機制,堅持保障基本、注重統籌發展、完善市場機制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和社會力量主體作用,推動養老服務事業和産業同步發展,加快構建政府保障基本、社會增加供給、市場滿足需求的多元化養老服務業發展新格局,使養老服務業成為青海省調結構、惠民生、促發展的重要力量。到2020年,養老服務體系基本健全,達到標準的養老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鄉鎮和60%以上村。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5張以上。護理型床位佔養老服務機構總床位比例達到20%以上。各縣建有1所綜合性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信息系統覆蓋省內主要城市市區。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基礎養老服務基本覆蓋所有居家老年人。規劃建設若干養老服務示範基地,發展一批富有創新活力的養老服務中小企業,培育一批養老服務業知名品牌。

    《實施意見》提出了扶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框架,即,完善投融資政策,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完善稅收優惠政策,完善補貼支持政策,完善從業政策,完善公益慈善政策。

責任編輯: 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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