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委、省政府正式印發《福建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走具有福建特色的以人為本、優化佈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新型城鎮化道路,實現“百姓富、生態美”有機統一。據悉,福建省是《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頒布實施後較早出臺省級新型城鎮化規劃的省份。 《規劃》要求,圍繞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以福州與廈漳泉兩大都市區和中小城市建設為重點,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以綜合承載力為支撐,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保障,通過改革釋放城鎮化發展潛力,著重解決“人進城、建好城、管好城”的問題。 福建省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目標是,到2020年,城鎮化水平和質量穩步提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67%,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8%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明顯縮小;城鎮化佈局和形態更加優化,城鎮規模結構更加合理,人居環境顯著改善;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城鎮化體制機制不斷完善,逐步形成城鄉居民有序流動、安居樂業的制度環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城鎮化工作,近年來既抓面上部署,又抓點上推進,先後出臺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實施意見、推進城鎮化發展12條措施、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8條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去年以來,省政府相繼批復石獅市全域城市化、德化縣做強城關統籌城鄉、光澤縣建設“中國生態食品城”、晉江市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邵武市産城融合等5個不同主題試點。 至2013年底,福建省城鎮化率60.8%,高於全國7個百分點;城市從1978年的6個增加到23個,建制鎮數量由62個增加到612個,沿海城鎮帶以全省44.4%的國土面積集聚了79.4%的人口,成為拉動經濟快速增長和集聚人口的主要區域。但是,在城鎮化快速發展的同時,質量不高的問題也日益突出。為此,《規劃》明確了六大方面主要任務: 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除福州市轄區、廈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外,其他地區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在自願基礎上,優先考慮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適應城鎮産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農業轉移人口,滿足落戶城鎮的合理預期;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實現戶籍常住人口與非戶籍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構建政府主導、多方參與、成本共擔、協同推進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 優化城鎮化佈局形態。加快福州與廈漳泉兩大都市區建設和同城化步伐,推動中心城區與周邊區域的交通、信息網絡等連接和産業分工協作,實施“大城關”戰略,加快發展中小城市,提升質量、增加數量。對區位條件好、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重點鎮,實施強鎮擴權改革,培育“小城市”。 強化城鎮化發展産業支撐。重點根據各地資源稟賦,推動産業結構優化,尤其對福州、廈門、泉州中心城區,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提高服務業比重。統籌城市、港口和産業發展,推動港城産城互動發展。發揮農業的基礎作用,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推進綜合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交通條件。統籌新城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改善城鄉接合部環境。根據城鎮常住人口的增長趨勢,科學佈局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增強對人口集聚和服務的支撐能力。提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推進綠色城鎮、人文城鎮、智慧城市建設。 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推進城鄉統一要素市場建設,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推動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統籌安排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建設新型村莊。 創新城鎮化發展體制機制。統籌推進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資金保障、城鎮住房、生態環境保護等五個方面制度改革。 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在組織實施好5個新型城鎮化試點基礎上,福建省將本著主題鮮明、有特色、可推廣,成熟一個、推出一個的工作要求,繼續推出一批以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産城融合、土地流轉、文化傳承、生態文明等為主題的試點,為全省探索多樣化的新型城鎮化道路積累經驗、提供示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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