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國民政系統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履行保障基本民生、創新社會管理、促進國防建設、強化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職能,紮實推進各項重點工作,民政事業實現了新突破新發展,服務了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促進了社會生産力發展,增強了社會活力,增進了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一、綜合 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省級行政區劃單位34個(其中直轄市4個、省23個、自治區5個、特別行政區2個),地級行政區劃單位333個(其中地級市286個、地區14個,自治州30個、盟3個),縣級行政區劃單位2853個(其中市轄區872個、縣級市368個、縣1442個、自治縣117個、旗49個、自治旗3個、特區1個、林區1個),鄉級行政區劃單位40497個(其中區公所2個、鎮20117個、鄉11626個、蘇木151個、民族鄉1034個、民族蘇木1個、街道7566個)。 2013年,共聯合檢查省界14條,完成了總長度約為11982公里的聯檢省界任務。 圖1 鄉鎮、街道變化情況 表 1 鄉鎮、街道變化情況
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社會服務機構156.2萬個,比上年增長6.8%,職工總數1197.6萬人(全國持證社會工作者共計123084人,其中:社會工作師31183人,助理工作師91901人),固定資産總值為6810.2億元,比上年增長2.0%,增加值為2251.9億元,比上年增長5.6%,佔第三産業的比重為0.9%。 截至2013年底,全國社會服務事業費支出4276.5億元,比上年增長16.1%,佔國家財政支出比重為3.1%,比上年增長0.1個百分點。中央財政共向各地轉移支付社會服務事業費為2149.7億元,比上年增長19.8%,佔社會服務事業費比重為50.3%,比上年增加1.6個百分點。社會服務事業基本建設施工項目19116個,全年完成投資總額292.8億元,比上年增長24.7%。 圖2 社會服務基本情況 表2 社會服務基本情況
二、社會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 截至2013年底,全國各類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4.6萬個(其中登記註冊為事業單位機構1.3萬個);床位526.7萬張,比上年增長17.2%;每千人口平均擁有社會服務機構床位3.9張,比上年增長17.3%;收養322.5萬人,比上年增長4.2%。 圖3 社會服務機構床位 表3 社會服務機構床位
1.提供住宿的養老服務。全國各類養老服務機構42475個,擁有床位493.7萬張,比上年增長18.9%(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24.4張,比上年增長13.9%),其中社區留宿和日間照料床位64.1萬張。年末收留撫養老年人307.4萬人,比上年增長5.5%。 2.提供住宿的智障與精神病服務。全國民政部門管理的智障與精神疾病服務機構共有261個。其中社會福利醫院(精神病院)155個,床位數4.5萬張,比上年增長9.7%,年末收養各類人員3.7萬人;復退軍人精神病院106個,床位數2.9萬張,比上年增長11.5%,年末收養各類人員2.3萬人。 3.提供住宿的兒童福利和兒童救助服務。全國共有兒童收養救助服務機構803個,擁有床位9.8萬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5.6萬人。其中兒童福利機構529個,比上年增加66個,床位8.7萬張,比上年增長12.7%;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274個,床位1.1萬張,全年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未成年人18.4萬人次。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全國共有救助管理站1891個,床位9.7萬張,全年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348.5萬人次,其中在站救助296.2萬人次,不在站救助52.3萬人次;安置農場26個;軍供站325個,床位3.7萬張;其他收養機構196個,床位2.3萬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1.3萬人。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 1.老齡服務。截至2013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0243萬人,佔總人口的14.9%,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13161萬人,佔總人口的9.7%。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老齡事業單位2571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2.1萬個,老年維權協調組織7.8萬個,老年學校5.4萬個、在校學習人員692.0萬人,各類老年活動室36.0萬個。 圖4 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國總人口比重 表4 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國總人口比重
2.兒童福利。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孤兒54.9萬人,其中集中供養孤兒9.4萬人,社會散居孤兒45.5萬人。2013年全國辦理家庭收養登記24460件,其中:內地居民收養登記21033件,港澳臺華僑收養197件,外國人收養登記3230件。 圖5 家庭兒童收養 表5 家庭兒童收養
3. 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機構。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機構18227個;增加值為701.5億元,佔第三産業的比重0.27%;吸納殘疾職工53.9萬人就業;實現利潤106.9億元;年末固定資産1760.1億元。 圖6 福利企業中的殘疾職工 表6 福利企業中的殘疾職工
4.社會救助。 城市低保。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城市低保對象1097.2萬戶、2064.2萬人。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城市低保資金756.7億元,比上年增長12.2%,其中中央財政補助資金545.6億元,佔總支出的72.1%。2013年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標準373元/人、月,比上年增長13%;全國城市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264元。 城市“三無”救濟。2013年救濟城市“三無”8.6萬人。 農村低保。截至2013年底,全國有農村低保對象2931.1萬戶、5388.0萬人,比上年同期增加43.5萬人,增長了0.8%。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農村低保資金866.9億元,比上年增長20.7%,其中中央補助資金612.3億元,佔總支出的70.6%。2013年全國農村低保平均標準2434元/人、年,比上年提高366元,增長17.7%;全國農村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116元,比上年增長11.7%。 農村五保。截至2013年底,全國有農村五保供養537.2萬人,比上年下降1.5%。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農村五保供養資金172.3億元,比上年增長18.9%。其中:農村五保集中供養183.5萬人,集中供養年平均標準為4685元/人,比上年增長15.4%;農村五保分散供養353.8萬人,分散供養年平均標準為3499元/人,比上年增長16.3%。 圖7 社會救助情況 表7 社會救助情況
農村傳統救濟。2013年農村傳統救濟73.0萬人。 醫療救助。2013年民政部門資助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1490.1萬人,人均資助參保水平96.7元,各級財政共支出資助參保資金14.4億元;民政部門資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4868.7萬人,人均資助參合水平61.7元,各級財政共支出資助參合資金30.0億元;直接醫療救助2126.4萬人次,各級財政共支出直接醫療救助資金180.5億元。 2013年全年累計醫療補助優撫對象454.1萬人次,人均補助水平715.8元,各級財政共支出優撫醫療補助資金32.5億元。 臨時救助。2013年臨時救助698.1萬戶次,其中,按戶籍性質分類城市家庭323.0萬戶次,農村家庭375.1萬戶次;按屬地分類當地常駐戶口681.0萬戶次,非當地常駐戶口17.2萬戶次;按救助類型分類支出型臨時救助620.5萬戶次,應急型臨時救助77.6萬戶次。 5.防災減災。2013年全國各類自然災害共造成3.9億人次不同程度受災,因災死亡失蹤2284人,緊急轉移安置1215.0萬人次;農作物受災面積3135.0萬公頃,其中絕收面積384.4萬公頃;倒塌房屋87.5萬間,嚴重損壞226.9萬間,一般損壞543.4萬間;因災直接經濟損失5808.4億元。國家減災委、民政部共啟動10次預警響應和39次應急響應,協調派出35個救災應急工作組趕赴災區,財政部、民政部下撥中央救災資金102.7億元,民政部調撥帳篷19.6萬頂、棉衣被62.8萬件(床)、折疊床8.9萬張等救災物資,累計救助受災群眾8000萬人次。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 圖8 因災死亡(含失蹤)人口 表8 因災死亡(含失蹤)人口
6.慈善事業。 慈善捐贈。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建立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站、點和慈善超市3.1萬個(其中:慈善超市9492個)。全年各地共接收社會捐贈款物566.4億元,其中:民政部門直接接收社會各界捐款107.6億元,各類社會組織接收捐款458.8億元。全年各地接收捐贈衣被10405.0萬件,捐贈物資價值折合人民幣8.7億元。間接接收其他部門轉入的社會捐款5.0億元,衣被739.1萬件,捐贈物資折款35081.4萬元。全年有1246.0萬人次困難群眾受益。全年有1368.8萬人次在社會服務領域提供了3579.7萬小時的志願服務。 圖9 接收社會捐款和衣被 表9 接收社會捐款和衣被
福利彩票。2013年中國福利彩票年銷售1765.3億元,比上年增加255.0億元,同比增長16.9%。全年籌集福彩公益金510.7億元,比上年增長13.6%。全年民政系統共支出彩票公益金195.5億元,比上年增加36.5億元;其中:資助用於撫恤7.5億元,退役安置0.6億元,社會福利117.1億元,社會救助26.1億元,自然災害2.6億元,其他41.6億元。 圖10 福利彩票 表10 福利彩票
7.優撫安置。截至2013年底,國家撫恤、補助各類重點優撫對象950.5萬人,比上年增長0.6%。其中:傷殘人員81.2萬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130.6萬人,在鄉復員軍人126.1萬人,60歲以上農村籍退伍軍人356.7萬人,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647人,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117人,紅軍失散人員18976人;烈士遺屬24.0萬人,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12.6萬人。 圖11 國家撫恤、補助優撫對象 表11 國家撫恤、補助優撫對象
2013年實際發放烈士褒揚金200人。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烈士紀念設施管理機構1463個,佔地面積4585公頃,機構內烈士紀念設施13602處;零散烈士紀念設施13601處。 2013年共接收軍隊離退休幹部(含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復員幹部3.9萬人。軍隊離退休人員管理中心145個,年末職工0.2萬人;軍隊離退休人員活動中心28個,年末職工0.1萬人。 8.社區服務。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各類社區服務機構25.2萬個,社區服務機構覆蓋率36.9%;其中:社區服務指導中心890個,社區服務中心19014個,比上年增加3517個,社區服務站108377個,比上年增加20446個,養老等其他社區服務機構12.4萬個,比上年增加2.8萬個。城鎮便民、利民服務網點35.9萬個。社區志願服務組織12.8萬個。 圖12 社區服務機構 表12 社區服務機構
三、成員組織和其他社會服務 (一)成員組織。 1.社會組織。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社會組織54.7萬個,比上年增長9.6%;吸納社會各類人員就業636.6萬人,比上年增加3.8%;形成固定資産1496.6億元;社會組織增加值為571.1億元,比上年增長8.7%,佔第三産業增加值比重為0.22%;接收各類社會捐贈458.8億元;全年共查處社會組織違法違規案件3117起,其中取締非法社會組織46起,行政處罰3071起。 全國共有社會團體28.9萬個,比上年增長6.6%。其中:工商服務業類31031個,科技研究類17399個,教育類11753個,衛生類9953個,社會服務類41777個,文化類27115個,體育類17869個,生態環境類6636個,法律類3264個,宗教類4801個,農業及農村發展類58825個,職業及從業組織類19743個,國際及其他涉外組織類481個,其他38379個。全年共查處社會團體違法違規案件2173起,其中取締非法社會團體21起,行政處罰2152起。 全國共有基金會3549個,比上年增加520個,增長17.2%,其中:公募基金會1378個,非公募基金會2137個,涉外基金會8個,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26個。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216個。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共接收社會各界捐贈302.9億元。全年對基金會作出行政處罰4起。 全國共有民辦非企業單位25.5萬個,比上年增長13.1%。其中:科技服務類13729個,生態環境類377個,教育類145210個,衛生類21234個,社會服務類36698個,文化類11694個,體育類10353個,商務服務類5625個,宗教類94個,國際及其他涉外組織類4個,其他9652個。全年共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違紀案件940起,其中取締非法民辦非企業單位25起,行政處罰915起。 圖13 社會組織 表13 社會組織
截至2013年底,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共計68.3萬個,其中:村委會58.9萬個,村民小組466.4萬個,村委會成員232.3萬人;居委會94620個,增長3.8%,居民小組135.7萬個,比上年增加2.2萬個,居委會成員48.4萬人,比上年增長3.2%。全年共有15.0萬個村(居)委會完成選舉,參與選舉的村(居)民登記數為2.2億人,參與投票人數為1.7億人。 圖14 自治組織 表14 自治組織
1.婚姻服務。2013年全國共有事業單位性質的婚姻登記機構2059個。各級民政部門和婚姻登記機構共依法辦理結婚登記1346.9萬對,比上年增長1.8%。其中:內地居民登記結婚1341.4萬對,涉外及華僑、港澳臺居民登記結婚5.5萬對。粗結婚率為9.9‰,比上年上升0.1個千分點。2013年25-29歲辦理結婚登記佔結婚總人口比重最多,佔35.2%,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 2013年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350.0萬對,比上年增長12.8%,粗離婚率為2.6‰,比上年增加0.3個千分點。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281.5萬對,法院辦理離婚68.5萬對。 圖15 粗結婚率和粗離婚率 表15 粗結婚率和粗離婚率
2.殯葬服務。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殯葬服務機構4382個,比上年增加26個,其中殯儀館1784個,殯葬管理機構1063個,民政部門管理的公墓1506個。殯葬服務機構職工共有8.1萬人,其中殯儀館職工4.6萬人。火化爐5743台,火化遺體468.9萬具。火化率48.2%。 圖16 火化遺體情況 表16 火化遺體情況
註釋: 1. 圖1和表1中“鄉”包含“民族鄉、蘇木和民族蘇木”。 2.財政部、民政部下撥中央救災資金不包含中央級救災物資採購經費和中央撥付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救災資金。 3.2013年社區服務中心裏含社區服務指導中心。 4.離婚登記服務中法院判決、調解離婚數據來源於最高人民法院。 5.本資料中的民政對象人數和機構數均為當年實際發生數和法定機構數,與當年批准數、計劃數和預算數不可比。 6.本資料部分數據因四捨五入原因,存在分項數據與合計數據不等情況,由此産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 7.各項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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