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介紹合同格式條款監督管理工作有關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18 10:0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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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合同格式條款監管工作有關情況。圖為工商總局市場司副司長劉宏偉發佈有關情況。中國政府網 肖磊濤 攝

    6月1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合同格式條款監管工作有關情況。工商總局市場司副司長劉宏偉出席發佈會並回答記者提問。

    劉宏偉表示,工商總局在2010年11月頒布實施了《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對消費領域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排除消費者的權利三類違法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為充分發揮工商機關合同監管職能作用、遏制消費領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違法行為,2012年1月,工商總局組織全國工商系統開展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時間持續一整年。這次專項行動有幾個特點:一是關注民生熱點領域,懲處重點違法行為。二是規範合同格式條款,引導經營者自覺守法。三是推廣合同示範文本,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據不完全統計,在這次專項行動中,全國工商系統共檢查合同65萬多份,約談企業近9萬次,下達行政建議書4萬8千多份,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約4萬5千份,查辦案件4萬4千多件,收繳罰沒款達1億多元。

    劉宏偉指出,從2012年專項行動各地工商機關反映的情況來看,銀行業、電信業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方面存在的問題也比較突出,消費者反映強烈。為強化規範監管、提高整改效果,2013年上半年,工商總局主動與銀監會、工信部聯絡,加強溝通與協調。9月,工商總局下發了《關於加強對銀行業、電信業合同格式條款規範監管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專項治理。一是集中力量依法查處違法案件,介入銀行業、電信業涉及格式合同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監管;二是行政執法與行政指導並重,使規範與整改有機結合;三是借助專業力量,保證對不公平格式條款定性和執法的準確性;四是加強宣傳引導,推動經營者和消費者轉變觀念。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4年3月底,全國工商系統共約談銀行、電信企業7千4百多次,發出行政建議書1萬多份、責令整改通知書4千5百多份,立案查處1千2百多件,收繳罰沒款2千2百多萬元。

    劉宏偉要求,下一步各級工商機關要繼續強化合同格式條款監管工作,將合同格式條款監管打造成工商合同監管的“拳頭産品”,並在構建長效機制上下功夫,使這項工作全面實現常態化,為維護合同公平正義、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做出新的貢獻。(記者 肖磊濤)

責任編輯: 肖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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