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補助安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78.1億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20 10:58 來源: 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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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日前從安徽省財政廳獲悉,2014年,中央財政補助下達安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78.1億元,佔全國專項補助資金總量的6.5%,位列全國第四,該項資金已于5月底前分配下達至各市縣。 

  自今年起,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廉租住房保障、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可打通使用。省財政廳根據資金分配辦法和比例,將中央專項資金統一下達市縣,各市縣可根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專項資金,用於租賃補貼發放、公共租賃住房籌集以及城市棚戶區改造支出,更好地發揮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根據規定,專項資金按照各地區年度城鎮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戶數、籌集公共租賃住房套數、城市棚戶區改造戶數等三項因素以及相應權重,結合財政困難程度進行分配。資金使用範圍包括:向符合條件的在市場租賃住房的城鎮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發放租賃補貼,不得向政府投資運營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再發放租賃補貼;支持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含新建、改建、收購和在市場長期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包括政府直接投資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支出,以及政府對企業投資公共租賃住房的貸款貼息等支出;支持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各地方財政部門不得截留、擠佔、挪作他用,不得用於平衡本級預算。專項資金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公用經費、購置交通工具等與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無關的支出。

  近年來,省財政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納入民生工程,積極爭取中央專項補助,落實省級補助資金,不斷增強市縣財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保障能力,努力改善廣大群眾居住條件。省財政廳要求,市縣財政部門要對專項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按照工作或工程進度及時撥付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記者  馮珉  通訊員  葉翔)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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