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青島6月20日電(記者 蘇萬明) 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吳清海20日在青島舉行的全國出入境檢驗檢疫系統“進口食品安全口岸行”主題日活動啟動儀式上表示,進口食品安全風險因素越來越複雜,我國將著力從四個方面提升進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是要向出口國官方傳導食品安全責任。進口食品源頭在國外,要通過加強與出口國官方合作,把督促出口國官方落實責任作為其轄區食品進入我國進口領域的必經程序。對大宗敏感産品要實施“境外檢查”措施,逐步加大對出口國家質量安全保障體系以及對供應鏈監管的現場檢查、回顧性審查,促進出口國家承擔監管責任,保證其輸華食品符合我國食品安全要求。 二是要督促市場主體落實安全責任。進口商是進口食品安全責任的主要承擔者,是食品進口市場的主體,要督促進口食品的責任主體依法落實責任,誠信經營,包括完善質量安全體系,重點産品進口商提交檢測報告,境外出口商和生産企業提交自主檢查報告,實施不良記錄製度。 三是要把握好責任互動關係。完善雙邊交流合作機制,把重點放在加強風險評估、市場準入、考核檢查方面,使出口國政府落實責任,市場主體落實責任,以此為基礎,用好系統監管措施,促進形成良好的責任互動關係,形成完整體系合力,共同維護食品安全。 四是要加強社會共治能力建設。食品安全治理屬於社會管理範疇,行業必須加強自律、提升企業誠信水平。歡迎學術界、法律界、科技界更多地參與食品安全理論和實踐,鼓勵消費者、媒體更多地參與食品安全社會監督。期望各類主體理性科學、公正公平地認識食品安全問題,理智進行食品消費,通過合法方式和合理渠道訴求正當利益。 吳清海説,進口食品已經佔到我國人均食品消費總量的近20%,進口食品因供應鏈越來越長,生産工藝越來越豐富,貿易方式越來越多,安全風險因素越來越複雜。近年來,在世界範圍內接連發生了歐盟“馬肉風波”、新西蘭奶粉雙氰氨事件,台灣毒澱粉等突發事件,不斷敲響警鐘。國家立法部門正在加快推進修訂食品安全法,一個重要的信號就是要體現最嚴格監管的導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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