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當出重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23 08:49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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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部日前開出史上最大罰單,19家企業被罰4.1億元。北京市也將主要污染物排放收費標準調高10多倍,同時關停了100多家排污企業。這一記記重拳,增添了人們對治理污染的信心和希望。如果各地都能堅定地向污染宣戰,治污必有明顯成效。

    霧霾、水污染、“毒大米”……近年來,我國環境污染愈演愈烈,大氣、水、土壤無一倖免,幾乎每個人都有切身感受。實際上,早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各地就著手治理污染,然而至今20來年過去了,不但江河湖泊等環境污染的舊賬未清,又添加了霧霾、地下水污染等新賬,環境狀況總體惡化的趨勢並未得到根本遏制,嚴治“水陸空”污染迫在眉睫。

    污染治理為何成了難題?除了多年來粗放式增長方式給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外,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違規成本太低、懲治力度太小。很多大企業一天處理排污的成本就達10萬至20萬元以上,而違規排污不過一次性被罰個幾萬元,這種“九牛一毛”式的處罰無異於變相鼓勵企業排污。再加上有些地方的環保部門“不作為”,對排污企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主動幫企業造假、套取國家環保項目資金,使得污染環境者非但沒有得到嚴懲,反而受到了保護。

    從國際上看,發達國家在不同時期都曾遭遇過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通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治理後,污染才得到有效控制。其中很重要的一條經驗,就是對排放污染物制定嚴格標準,強制企業予以遵守。比如,美國《清潔水法》規定,法院對每件違法行為可處以每天最高2.5萬美元的民事罰款;瑞典頒布多部法律,對污染企業施以監督與重罰,凡是高污染、高排放的企業,必將被課以重稅,給予嚴懲。可以説,這些國家之所以治污得力,“重拳出擊”立了大功。

    治理污染出重拳,既要有行政“拳”,還要有法治“拳”。而且,鋻於行政“拳”往往彈性較大,因此需要更多地打出法治“拳”。近來,從“大氣十條”出臺硬措施,到新修訂的《環保法》對污染企業罰款上不封頂,再到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進入規劃之中,我國一再釋放出對環境污染依法從嚴治理的明確信號,如此加強立法形成重典,是依法治污的第一步。第二步,還要嚴格執法用好重典。治污“重典”應成為一條通電的“高壓線”,誰也不能碰,誰碰就治誰。只有這樣,才能把鐵腕鐵規治污落到實處。(趙登華)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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