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調整普通高校學費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24 11:15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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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獲悉,今年寧夏普通高校學費標准將予以調整。其中,文史類由每生每學年2600元調整到4000元,上漲1400元。理工農類由每生每學年2800元調整到4400元,上漲1600元。新標準在2014年秋季新生入學起執行,並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原則,2014年秋季學期前入學的學生仍執行原收費政策。據介紹,根據教育部現行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將專業類別由現行的6類歸併為文史類、理工農類、醫學類、藝術類4類。將外語類併入文史類,計算機、信息類併入理工農類。調整後,普通本科院校按歸併後的專業類別調整學費標準:文史類由每生每學年2600元調整到4000元,理工農類由每生每學年2800元調整到4400元,醫學類由每生每學年3000元調整到5300元,藝術類由每生每學年6500元調整到8000元,民族預科生學費標準由每生每學年1500元調整到2500元。此外,允許寧夏大學在調後標準基礎上上浮10%,允許其他本科高校重點、優勢專業在調後標準基礎上上浮10%,但重點、優勢專業所佔比例不得超過學校當年專業總數的30%。同時,允許各高校在規定標準基礎上,下浮10%幅度內自主確定學費標準,民族預科生學費不準上浮。 

高職院校文理工農醫類不分專業類別,由每生每學年3400元至3600元調整到4200元;藝術類由每生每學年5500元調整到6500元,同時給學校可在調後標準上下浮動10%的範圍內靈活定價。普通本科和高職院校設置的特殊專業,其專業屬性需經教育主管部門審定,學費標準由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單獨核定。

對於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寧夏將繼續執行對普通高校招收的師範、農林、體育等專業,享受國家專業獎學金的學生實行減收學費政策。具體為:南部山區八縣、區(含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彭陽縣、涇源縣、隆德縣、中衛市海原縣、吳忠市紅寺堡區、鹽池縣)農村戶口的學生(不含國營農林牧場)按調整後學費標準的30%收取,其他學生按70%收取。同時,高校學費收入總額中用於勤工助學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的比例由10%提高到15%,學校須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的5%到10%的特困生減免學費。此外,寧夏各公辦高校還建立起“綠色通道”制度,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採取各項措施予以資助,確保新考入公辦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記者  週一青)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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