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就推進簡政放權改進市場準入工作答記者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24 15:43 來源: 銀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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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簡政放權,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做好整改工作,落實屬地監管職責,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市場準入工作有關事項,中國銀監會近日發佈了《關於推進簡政放權改進市場準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從認真做好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工作;抓緊做好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銜接工作;協調做好同質同類準入事項一致性工作三個方面對簡政放權及事中事後管理配套措施作了明確規制,是銀監會落實簡政放權、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是理順政府和市場關係、更好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的務實之舉,同時也是銀監會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成果。

    《通知》要求對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堅決及時停止審批,不得拆分、合併或重組後以新的名義、條目變相審批。《通知》要求對下放管理層級的審批項目做好銜接工作,嚴格約束和防範明放暗收等行為,理順審批關係,建立監管權責對等的審批體系。《通知》還對改進機構準入輔導、規範任職資格審查等環節進行了規範,目的是統一審批標準和流程,對同質同類準入事項協調一致,以提高準入效率、促進準入公平。

    銀監會此次印發《關於推進簡政放權改進市場準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使審批行為進一步貼近市場、貼近基層,有利於發揮基層監管單位積極性,有利於給金融機構行政申請提供便利,有利於調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活力,將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
《關於推進簡政放權改進市場準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答記者問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簡政放權,規範行政審批行為的要求,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做好整改工作,銀監會近日發佈了《關於推進簡政放權改進市場準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日前,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通知》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麼?

    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本屆政府開局辦的第一件大事,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當頭炮”、“先手棋”,也是銀監會落實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要求的重要內容。長期以來,銀監會一直積極貫徹國務院簡政放權精神,在清理和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項目,推進監管職能轉變,依法設定和實施審批項目等方面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已將原有12大項行政審批項目,清減3項,保留9項,完成《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修訂,從規章制度層面最大限度縮小銀行業監管行政許可的範圍,下放行政審批權限,簡化行政許可流程。此次印發《通知》是銀監會自加擔子,削手中的權、去部門的利,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銀監會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成果,將進一步激發銀行業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增強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通知》主要從認真做好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工作;抓緊做好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銜接工作;協調做好同質同類準入事項一致性工作三個方面對簡政放權及事中事後管理配套措施作了明確規制。

    三、《通知》對同一機構內部平級調崗轉任做了哪些具體規定?

    《通知》規定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産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同一機構內部平級調崗轉任時,實行事後報告制,填寫備案登記表。《通知》強調此類轉任無須提交原崗位離任審計報告。

    四、《通知》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跨行平級調動做了哪些具體規定?

    《通知》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跨行平級調動,由銀監局審批的,應簡化程序和材料報送要求。考慮監管實踐操作的複雜性,《通知》同時規定,此類情況的具體要求由各銀監局自行制定。

    五、《通知》對統一各銀監局任職資格核準做了哪些規定?

    為避免出現審批標準不統一、過程不透明、審批隨意性等問題,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通知》規定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各銀監局應保持審核標準和程序一致,做到運作透明、程序嚴密,任職資格的申請材料嚴格按照銀監會《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材料目錄及格式要求》報送,除銀監會另有規定外,不得附加要求。

    六《通知》對改進準入輔導、規範任職資格審查做了哪些規定?

    關於改進機構準入輔導,《通知》規定為盡可能給申請人提供便利,在正式受理機構準入事項前,各準入審核部門應充分與申請人溝通並進行前期輔導,按照可研、論證、受理三個階段開展工作,在輔導階段認為不具可行性的事項,應將意見直接告知申請人,以提升監管工作效率,提高監管服務水平。關於規範任職資格審查,《通知》強調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要遵循統一的“考核、考試和考察”程序。考核是通過審核個人職業經歷、履職表現,察看其業務能力、職業操守和有無不良記錄。考試是通過專業考試,察看其是否具備任職所需的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考察是通過面談察看其綜合素質和展業潛能。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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