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制定出臺《福建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若干規定》,明確政府、部門、單位、基層組織和公民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職責、火災隱患的整治措施以及督導考評方式。 規定明確,各級政府要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並將此工作納入政務督查內容,納入文明城市創建、精神文明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安全生産目標責任制等考評內容;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對轄區內的單位(場所)進行排查整治,動員組織村(居)民開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在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假日期間和農業收穫季節加強防火檢查;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和有固定生産經營場所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定期要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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