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今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完善農産品價格和市場調控機制。會議提出,更多發揮市場作用,完善農産品價格和市場調控機制,是新形勢下更好調動農民生産積極性、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 近期以來,隨著國內宏觀經濟週期性變化及農業生産結構調整,農産品價格調控面臨新形勢。一是我國進入城鎮化質量提升階段,消費結構升級使以基本生存需求為目標的糧食等農産品需求減少,對改善型重要農産品的需求增加。二是我國農業對外開放程度大幅提高,國際農産品市場價格波動向國內傳導影響加深。此外,還面臨部分農産品價格調控的成本和代價過高等問題,特別是糧食等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及市場價格信號被人為扭曲,改變了各類主體的市場預期和經營行為,長此下去,將使我國農産品市場更加敏感和脆弱。 為保護種糧農民利益,我國逐漸形成以最低收購價和臨時收儲為主的價格支持體系,以市場調控機制平抑農産品價格波動。這些舉措在保護農民利益、調動農民生産積極性、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早在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就提出,堅持市場定價原則,探索推進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與政府補貼脫鉤的改革,逐步建立農産品目標價格制度。實行農産品目標價格改革,政府定價將不再是決定作用,而僅僅只是預測指導,最終市場價格的形成還是由市場本身決定。這一方面,有利於緩解國家行政直接干預對農産品市場的不利影響,利於國內農産品市場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補貼方式的變化,對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提高農産品流通效率利好。 農民糧食生産有“兩怕”:一怕老天不幫忙,老是擔驚受怕,二怕糧價不高,農民不願種。對此,常務會議明確提出明確政府責任。中央政府重點調控穀物、棉花、油料、糖料等,其他農産品主要通過市場調節,地方政府也要承擔穩定市場的責任。此外,在保證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的基礎上,發揮好進出口和國家儲備調節市場供求的作用,防止農産品價格過度波動。避免因調控過激出現“谷賤傷農”、“谷貴也傷農”的情況。 農業興則各業旺,農民富則國家強。今後一個時期,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們要立足我國傳統農業轉型的基本國情,充分發揮市場調控機制的作用,完善中央與地方互動、政府與社會配合、行業組織充分參與的多元主體結構體系,建立以生産支持、儲備吞吐、進出口調節和需求調控為主的調控手段體系,努力保持重要農産品價格合理波動。(劉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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