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産登記衍生話題:房地産稅 空置住房 涉房反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26 07: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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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産稅、空置住房、涉房反腐——不動産登記衍生的熱點話題

新華社北京6月25日電(新華社記者)25日是全國土地日,也是中央決心推進全國不動産統一登記後的首個全國土地日。伴隨著不動産登記工作的加快推進,雖然國土資源部此前多次明確表示,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主要目的是建立城鄉統一的不動産權利確認體系,但由此衍生出的一系列話題,從房地産稅,到空置住房入市,再到涉房反腐,一直是社會熱議的焦點。

消除樓市“信息孤島”:非直接性的深遠影響

不論是徵收房地産稅還是抑制房價,都不是不動産統一登記的直接出發點。但由此引發的對房地産稅改革的聯想,仍然是百姓最熱議的話題之一。

今年是上海和重慶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試點的第三年。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將會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目前,相關部門也正在起草房地産稅法草案,進行合理的稅制設計。

“按照房地産稅的改革方向,我們需要先建立相關的配套系統,首先就是不動産登記制度,政府要先掌握每個人有多少套房子,才能在保有環節徵稅。”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如是説。

的確,房地産稅的徵收與房屋信息的掌握密不可分。以美國為例,其地方財政收入一半以上來自房産稅,政府建立了嚴格的房屋登記管理制度,房産稅的徵收與管理也十分嚴格、透明。

建立不動産登記制度,消除樓市“信息孤島”,無疑將為我國房地産稅的改革打下基礎。“不動産登記與樓市調控和房地産稅的徵收等顯然有政策關聯性。”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認為,這是很多政策需要的信息支撐條件。

一些專家也指出,不動産登記不僅是為房屋保有環節徵稅提供了信息支撐,房屋轉讓交易環節的契稅、個人所得稅等也將得到徵管上的加強,這也為以稅收為主的市場化樓市調控手段創造了必要的技術條件,但無論是不動産登記制度還是房地産稅制度都需要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

摸清住房“家底”:倒逼空置房入市

有關空置房的爭論,在房價高企的背景下,從未停止。爭論的背後,折射出個人住房信息“家底”不清的現狀。

然而,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並不容易,主管部門對此相當“低調”。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曾介紹,2013年上半年,基本實現全國40個房地産市場重點監測城市與住房城鄉建設部的聯網,各地正加緊將以前紙質的住房個人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事實上,缺乏準確、可查詢的信息,一直是困擾我國住房建設和房地産調控的難題。一位地方基層幹部説:“每個家庭有幾套房、多大面積都搞不清楚,制定調控政策不僅很困難,而且容易發生偏差。”

正是缺乏權威的統計數據,備受關注的空置房一直是筆糊塗賬。

住房城鄉建設部總經濟師馮俊表示,現在對於空置率沒有一個準確的官方定義,很多媒體、很多專業人士講的空置率和國際上講的空置率是不同概念。

馮俊説,國際上的空置率計算,是以這個城市裏有出租願望的住房或者有出售願望的住房作為分子,然後把總住房量作為分母。我們現在這方面是沒有調查的,有出售願望住房多少、有出租願望住房多少的數都沒有,所以很難得出空置率的概念。

中國社科院副研究員陳飛説:“考慮到不動産登記制度是徵收房地産稅的前置條件,意味著房産稅徵收的腳步日益臨近,對於商品房市場上的投機者將是很大打擊,逼迫這部分空置房進入市場,充分發揮這些空置住房的居住功能,有效降低已售住房的空置率。”

不過,受訪專家還認為,要全面認識不動産登記,不能僅從房地産市場角度看待這一制度。清華大學房地産研究所所長劉洪玉説:“不動産登記,旨在建立起不動産産權和其擁有者之間的關聯,不可能把房屋的佔用或限制狀況也納入登記信息,賦予不動産統一登記太多的附加功能,可能會減緩其實現基本功能的進程。”

“涉房反腐”:有震懾但不是直接目標

近些年,一系列“房叔”“房嬸”事件後,公眾將關注的目光聚焦“涉房反腐”上,不動産登記制度的適時推進,也承載了公眾將貪官“奶酪”公布於眾、接受全社會監督的期望。

但是,在不動産登記制度的改革設計中,“涉房反腐”究竟處於什麼位置?一些法學家認為,不動産登記對涉房腐敗行為有震懾作用,但絕非推行不動産統一登記的主要目標。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孫憲忠説,不動産登記的目的是建立所有種類不動産的登記制度,是對公民私有産權的一種界定。因此,反腐不是推行不動産登記的直接目的和客觀出發點,只能説是客觀上會有些關聯。

“涉房反腐”與不動産登記之間的客觀關聯,最突出表現在一旦不動産登記信息與官員財産申報信息實現並軌,將為紀檢監察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完整、準確掌握官員房産信息提供便利,這必然會對非法擁有多套房産的官員形成震懾。

一些專家指出,從操作層面看,要發揮不動産登記對涉房腐敗的震懾作用,仍面臨不少挑戰。如不動産登記並不具備財産公示的功能,如果涉貪官員將非法所得房子登記在子女或其他親屬名下,僅靠不動産登記的信息,很難對腐敗行為作出判斷。

此外,如果放開對不動産信息的查詢,是否會觸動個人財産的隱私權備受關注。一些地方專門出臺房屋信息查詢規範,對“以人查房”作出限制,也表明把握這一政策平衡的難度。(參與采寫記者:何雨欣、韓潔、杜宇、王立彬)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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