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25日從長沙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了解到,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已完成第一階段工作,即對全市市本級行政審批項目進行清理精簡,形成《長沙市市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僅保留市本級行政審批項目179項,在原市政府令(106號)和(122號)所公佈的428項基礎上精簡比例達到58%。 垂直管理單位行政審批項目40項也一併公佈。此外,本次清理精簡還將向區縣(市)下放64項、徹底取消74項,另外還有一部分權限將暫時調整為“政務服務”和“政府內部管理”等事項,下一階段將進一步清理規範。《長沙市市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已于近期以市政府令的形式進行公佈。市民可以通過長沙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中國·長沙”進行查詢。 《長沙市市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的形成歷經審批部門自清、審改辦初審、合法性審查、專家諮詢論證、市審改工作聯席會議會審、向社會公示徵求意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等10余個環節和流程,最後經市委常委會議審定。整個清理精簡過程,依法依規、科學規範、嚴謹高效,符合中央和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適應了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有望釋放改革發展紅利,並順應社會各界群眾期盼。 據了解,下一階段,長沙市將全面啟動市政府其他行政權力的清理、精簡和規範工作,於今年年底之前出臺長沙市政府“權力清單”,努力把長沙打造成為全國行政審批項目最少、行政辦事效率最高、行政運行成本最低、行政過程最透明的城市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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