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商務部部長高虎城在京會見了冰島外交外貿部部長斯韋英松一行,共同宣佈《中國—冰島自由貿易協定》將於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 該協定是我國與歐洲國家簽署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諸多領域。《協定》的生效將為中冰關係的長遠發展注入巨大活力,並對深化中歐經貿合作起到示範作用。 《協定》生效是雙方共同努力的結果,也是兩國關係發展的里程碑。該協定生效將有助於促進兩國經濟增長和創造就業,也將進一步拓展雙方在能源、食品、造船等領域的合作空間。 中冰自貿區建成後,雙方最終實現零關稅的産品,按稅目數衡量均接近96%,按貿易量衡量均接近100%。《協定》共12章,即前言、總則、貨物貿易(包括關稅減讓、貿易救濟、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等內容)、原産地規則、海關程序、競爭政策、知識産權、服務貿易、投資、合作、機制條款、爭端解決、最後條款以及包含自然人移動等在內的9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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