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6月27日電(記者 孫志平)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屆黨委常委會第99次會議27日決定,撤銷自治區層面成立的107項議事協調機構。其中,以區黨委及辦公廳名義成立的69項、以區政府及辦公廳名義成立的38項。 為加快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廣西區黨委辦公廳、區政府辦公廳從今年4月下旬開始,對自治區層面已成立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進行清理和規範。兩辦分別組織人員集中查閱近10年來區黨委、政府的紅頭文件,逐份收集整理以區黨委、政府名義成立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為開展清理和規範工作打牢基礎。 經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廣西決定撤銷自治區“農事村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自治區林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等107項議事協調機構;同時,將自治區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自治區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等129項議事協調機構轉相關職能部門按常態化管理。其中,以區黨委及辦公廳名義成立的55項、以區政府及辦公廳名義成立的74項。據悉,自治區政府2013年已撤銷112項、調整113項議事協調機構。 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強調,今後,要嚴格控制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置。並明確設置議事協調機構的主要原則:中央設置有的議事協調機構,明確要求地方對應設置的,可以設置;某項工作涉及面廣,組織協調任務重,單獨由一個部門承擔確有困難的,可以設置;確需設置的議事協調機構,要明確工作期限,工作任務完成後由議事協調機構自行發文撤銷;議事協調機構一般不單獨設立辦公室,由牽頭部門負責日常工作或合署辦公。 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要求,下一步,各市、區直各部門要參照區黨委、政府的做法,自行組織清理和規範各市、區直各部門成立的議事協調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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