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新華社記者 楊維漢) 不久前閉幕的兩院院士大會上,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分別修改章程,對院士遴選、退出等制度進行改革完善。作為我國科學界的“塔尖”,院士制度改革使院士身份回歸學術和榮譽,有助於進一步激發科技創新活力,最大限度解放科技作為第一生産力所蘊藏的巨大潛能。 院士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去行政化、去利益化。長期以來,我國院士制度在推動科技界出思想、出謀略、出成果、出人才等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同時,院士制度在實踐中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比如院士遴選受非學術因素干擾過多,有的地方和部門讓院士稱號承載了一些非學術的、帶有明顯功利性的負擔,有的人把院士當作出政績的標誌。如此種種,背離了院士制度的本義,必須加以糾正。 院士制度改革是科技改革的重要一招,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還科技界一方“凈土”。此次在院士遴選渠道上“收窄”,説明相關方面已經意識到由企業、部門推薦存在著明顯的“部門利益”和“本位利益”。對於違反科學道德、品行嚴重不端、嚴重影響院士群體和聲譽的院士,必須通過退出制度形成制約。這些改革舉措將為年輕科研人員獲取科研資源和話語權創造更多條件,有助於培養科技精英、創造更多科研成果,形成風清氣正的學術環境。只有將權勢、金錢或人情的影響徹底排除在院士遴選機制之外,才能保障院士隊伍的純潔性和學術性,讓每一位院士都實至名歸。 推進科技創新,必須向改革要動力。科技創新最關鍵的因素是“人”。院士制度只有全面拆除利益和行政的藩籬,才能讓最高學術殿堂保持合理的人才流動,為富有創新精神的科技人才創造良好成長環境。只有擁有一大批創新性青年人才,國家科技發展才有希望,國家創新才有活力。人們期待院士制度改革成為科技改革的“點火係”,點燃科技創新的新引擎,進而帶動各級科研人才梯隊建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力支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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