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 2014年第7號 根據我委印發的《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發改運行[2010]2643號)和《電網企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考核方案(試行)》(發改運行[2011]2407號)要求,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2013年度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進行了評價考核,現將考核結果公告如下: 2013年,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進一步深入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明顯進步。根據各地經濟運行主管部門對省級電網企業的考核,結合各地區之間的交叉檢查,以及我委和有關部門對部分地區的抽查,綜合來看,2013年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均超額完成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任務,共節約電量162億千瓦時,節約電力344萬千瓦。除西藏外,全國30個省(區、市)電網企業全部完成2013年度目標任務,其中17個考核等級為優秀,12個考核等級為良好,1個考核等級為合格(詳見附件)。 北京、河北、山東、安徽、湖北、江西、海南、寧夏8個省(區、市)考核工作組織較為得力。 電網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做好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發揮專業優勢,加大社會節電力度,加快推進電能服務管理平臺的建設和應用,加強業務人員培訓,為用戶提供切實可行的節電實施方案。經濟運行主管部門應積極支持電網企業開展相關工作,提高服務水平,加強過程監督,嚴格結果考核,促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持續健康發展。 附件:2013年度電網企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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