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商業銀行存貸比計算口徑將作出調整。專家分析認為,此次調整從短期看有助於央行結構性貨幣政策效果的發揮,提高銀行業支持實體經濟的力度,從長期看有利於商業銀行在利率市場化加快發展的背景下提高資産負債管理能力。不過,要更好發揮信貸資源支持實體經濟的作用,僅調整存貸比還遠遠不夠—— 6月30日,銀監會發佈《關於調整商業銀行存貸比計算口徑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以適應我國銀行業資産負債結構多元化發展趨勢,完善存貸比監管考核辦法。 具體來看,在計算存貸比分子(貸款)時,從中扣除以下6項:一是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所對應的貸款;二是“三農”專項金融債所對應的涉農貸款;三是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所對應的小微企業貸款;四是商業銀行發行的剩餘期限不少於1年,且債權人無權要求銀行提前償付的其他各類債券所對應的貸款;五是商業銀行使用國際金融組織或外國政府轉貸資金髮放的貸款;六是村鎮銀行使用主發起行存放資金髮放的農戶和小微企業貸款。 同時,在計算存貸比分母(存款)時,增加以下2項:一是銀行對企業或個人發行的大額可轉讓存單;二是外資法人銀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凈額。 及時調整保證敏感度 作為主要的商業銀行監管指標之一,存貸比監管出現了覆蓋面不夠、難以全面反映銀行流動性風險等問題,亟須調整 長期以來,存貸比備受各方關注。從商業銀行盈利目的看,存貸比越高表明銀行盈利能力更強;但從風險控制看,存貸比指標應有度,以抑制銀行信貸盲目擴張,保證適度流動性。 存貸比作為主要的商業銀行監管指標之一,在確保銀行流動性,銀行體系穩健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同時也是央行進行貨幣政策調控的重要輔助手段。“但隨著商業銀行資産負債結構、經營模式和金融市場的發展變化,存貸比監管也出現了覆蓋面不夠,風險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慮銀行各類資金來源和運用在期限和穩定性方面的差異,難以全面反映銀行流動性風險等問題。”銀監會政策研究局副局長李文泓表示。 如何調整?據了解,在改進存貸比監管相關工作上,銀監會一方面積極推動立法機關修訂《商業銀行法》,另一方面不斷完善存貸比監管考核辦法,如將“三農”專項金融債、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支農再貸款等對應貸款從存貸比分子中扣除,並從2011年開始推行月度日均存貸比指標等,在促進商業銀行加大對實體經濟支持力度、降低存款波動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 同時,根據《通知》,目前的存貸比監管按照本外幣合計口徑進行考核,調整後將對人民幣業務實施存貸比監管考核,本外幣合計和外幣業務存貸比作為監測指標。“這一調整符合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而且,對本外幣合計和外幣業務存貸比實施監測,可以防範通過本外幣轉換進行監管套利等問題。”李文泓表示。 有利支持實體經濟 調整總體來看符合預期,有助於央行結構性貨幣政策效果的發揮,提高銀行業支持實體經濟的力度 “這次調整總體來看符合預期,從分子中扣除的6項,‘三農’和小微發債及對應的貸款這一塊相對來説量比較大,有助於銀行支持相關‘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的發放。”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表示。 可以看到,一個業內共識是,此次存貸比的調整,將有助於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促使銀行加大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的力度。“近期,央行實施定向降準促進中小銀行向‘三農’、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支持,但中小銀行受制于存貸比的約束,可能會影響定向降準的效果。此次調整存貸比計算口徑,從短期看有助於央行結構性貨幣政策效果的發揮,提高銀行業支持實體經濟的力度,從長期看有利於商業銀行在利率市場化加快發展的背景下提高資産負債管理能力。”民生銀行發展規劃部高級專家溫彬指出。 同時,外資法人銀行相當一部分資金來源於母行存放,將其中一年期以上存放凈額計入分母,可以促進外資銀行充分運用境外母行提供的穩定資金拓展業務,支持我國實體經濟發展。 “根據此前研究報告進行的測算,如果全面放棄存貸比指標,在理論上有利於降低融資成本138個基點。本次調整雖達不到138個基點,但也能對一定程度上降低融資成本起到積極作用。”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認為。 魯政委同時表示,考慮到銀行業18.5%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的存在,單純的存貸比指標調整並不會讓銀行業額外增加多少融資,但卻能夠鼓勵融資走貸款這一“正途”,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弱化影子銀行的發展動力。 僅調存貸比還不夠 約束貸款的不只是存貸比,存款準備金和貸款規模等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銀行發放貸款的能力 “將銀行對企業、個人發行的大額可轉讓存單計入存款指標,對利率市場化和直接融資的推動作用是明顯的。”光大銀行計劃財務部副總經理周紅紅説。但曾剛也表示,約束貸款的不只是存貸比,存款準備金和貸款規模等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銀行發放貸款的能力。如果其他指標不變,甚至更緊,僅靠存貸比一邊放鬆,實際效果不會太大。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商業銀行存貸比為65.9%,較年初下降0.18個百分點,與75%的上限尚有距離。一位城市商業銀行小企業部門負責人坦言,“其實,對大部分銀行而言,存貸比都不是問題,很難達到有的甚至遠遠低於75%。其中一個影響因素就是貸款規模限制。”他表示,特別是對一些涉農小微企業來説,資金需求時間緊,過了急需貸款的一個月或幾天若還沒申請到貸款,就只能眼睜睜看著時機錯過,此後再拿到貸款已沒有意義。 民生證券研究院草根調研結果同樣顯示,金融機構提供信貸最主要的約束還是來自於央行對信貸額度的管控和資本約束,央行信貸額度不松,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得不到提高,單一的存貸比放鬆難以顯著影響金融機構當前的信貸行為。 溫彬還談到,目前商業銀行尚未正式對企業和個人發行大額可轉讓存單,且貸款扣除項規模有限,因此,整個銀行業存貸比下降幅度不大,部分中小銀行的存貸比會因政策性貸款的扣除而有所改善。“下一階段,商業銀行會加大面向企業和個人大額可轉讓存單的發行力度,商業銀行負債市場化定價部分的比重會顯著上升,從而迫使商業銀行加快發展模式轉型,以應對利率市場化的挑戰。” (記者 錢箐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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