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7月4日電(記者 淩軍輝)高校不得在學生取得正式學籍前為學生調整專業,藝術類學生不得轉到普通類專業,嚴禁高校收費為學生轉專業……記者4日從江蘇省教育廳獲悉,針對個別高校轉專業中標準不明確、程序不規範、操作不透明等問題,江蘇出臺新規加強高校轉專業管理。 新出臺的江蘇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的通知》規定,高校不得在錄取後、取得正式學籍前為學生調整專業。轉專業必須在學生入學取得正式學籍並在校學習滿一學期後,方可辦理。嚴禁高校利用轉專業直接或變相收取除國家和省規定學費以外的任何收費或捐贈。從2014年起,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得調整到普通類專業,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得錄取或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 對於新生入學一年內有轉專業需求的情況,《通知》還明確,新生入學後未滿一學期,因患某種疾病或確有特殊困難,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仍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應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按規定考核、審核批准,並報省教育廳備案,且須由省教育廳在教育部學籍學歷管理平臺上審核確認通過。 江蘇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強調,2014年9月新生入學後,將組織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對因違反規定為學生轉專業、影響學生正常電子註冊的高校予以通報。對經調查核實的違規違紀行為,將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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