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 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 為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現就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匯價和銀行掛牌匯價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於每個工作日上午9:15對外公佈當日人民幣對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馬來西亞林吉特、俄羅斯盧布、澳大利亞元、加拿大元和新西蘭元匯率中間價,作為當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含詢價交易方式和撮合方式)交易匯率的中間價。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佈的當日匯率中間價適用於該中間價發佈後到下一個匯率中間價發佈前。 二、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的形成方式為: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詢價,並將做市商報價作為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的計算樣本,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將剩餘做市商報價加權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權重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根據報價方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量及報價情況等指標綜合確定。 三、人民幣對歐元、港幣和加拿大元匯率中間價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分別根據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與上午9:00國際外匯市場歐元、港幣和加拿大元對美元匯率套算確定。人民幣對日元、英鎊、澳大利亞元、新西蘭元、馬來西亞林吉特和俄羅斯盧布匯率中間價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根據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銀行間外匯市場相應幣種的直接交易做市商報價平均得出。 四、每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對美元的交易價可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對外公佈的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上下2%的幅度內浮動。人民幣對歐元、日元、港幣、英鎊、澳大利亞元、加拿大元和新西蘭元交易價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佈的人民幣對該貨幣匯率中間價上下3%的幅度內浮動。人民幣對馬來西亞林吉特、俄羅斯盧布交易價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佈的人民幣對該貨幣匯率中間價上下5%的幅度內浮動。人民幣對其他非美元貨幣交易價的浮動幅度另行規定。 五、銀行可基於市場需求和定價能力對客戶自主掛牌人民幣對各種貨幣匯價,現匯、現鈔掛牌買賣價沒有限制,根據市場供求自主定價。銀行應建立健全掛牌匯價的內部管理制度,有效防範風險,避免不正當競爭。 六、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匯價和外匯指定銀行掛牌匯價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05]183號)、《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改善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匯價和外匯指定銀行掛牌匯價管理的通知》(銀發[2005]250號)、《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匯價和外匯指定銀行掛牌匯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0]325號)同時廢止,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其他文件中涉及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匯價和銀行掛牌匯價管理規定的有關事項以本通知為準。 中國人民銀行 2014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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