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局局長就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07 12:43 來源: 氣象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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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2日,中國氣象局黨組制定印發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切實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日前,新華網與中國氣象網就《實施意見》出臺的經過、意義,以及氣象部門在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方面的舉措和成效等內容聯合採訪中國氣象局黨組書記、局長鄭國光。

    記者:請您介紹下《實施意見》起草的背景。

    鄭國光: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第一次明確提出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中必鬚髮揮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簡稱“兩個責任”)。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1月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對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作出全面部署,指出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責任、落實責任,黨委能否落實好主體責任直接關係黨風廉政建設的成效。1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巡視工作彙報時作出重要指示,明確要求將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情況列入巡視監督內容。2月和4月,李克強總理分別在國務院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和中央國家機關第28次黨的工作會議暨第26次紀檢工作會議上強調,國務院各部門黨組(黨委)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從1月到5月,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先後7次在各類會議和調研中強調各級黨委(黨組)特別是主要領導必須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關鍵看行動、根本在擔當。

    5月19日,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在人民大會堂召開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落實主體責任交流會。會上,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書記楊晶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提出了明確的要求。5月16日,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常務副書記李智勇在中央國家機關“學習貫徹王岐山同志重要講話精神,切實落實‘兩個責任’”座談會上,也對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落實機關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提出了要求。

    從高層一系列緊鑼密鼓的決策部署和要求可以看出,中央對落實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高度重視。中國氣象局黨組深刻認識到當前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結合部門實際,組織工作班子起草《實施意見》並廣泛徵求意見,之後兩次召開黨組會審議《實施意見》,並於6月22日正式印發了《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中國氣象局黨組、局機關各內設機構黨支部、直屬單位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黨組履行主體責任的主要內容、責任範圍和制度措施。  

    記者:氣象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體現在哪?

    鄭國光:落實主體責任是貫徹執行《中國共産黨章程》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政治要求,也是加強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必然要求。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公共氣象服務日益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與此同時,氣象部門機構設置面廣、事業發展資金渠道多元,新形勢下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加強氣象廉政風險防控,對促進中國特色氣象事業健康發展更加重要。因此,中國氣象局黨組要求各級黨組織強化“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自覺將主體責任擔肩上、放心上、抓手上,自覺將落實主體責任融入全面推進氣象現代化建設、全面深化氣象改革和氣象業務服務的各項工作之中,防止和杜絕主體虛置、責任空轉,紮實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

    《實施意見》的出臺,在厘清黨組(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基礎上,對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氣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必將發揮積極推進作用。  

    記者:中國氣象局黨組對中央關於“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部署要求,是如何貫徹落實的?

    鄭國光:中國氣象局黨組一貫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政治責任抓在手上,每年年初都專門召開全國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部署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並以中國氣象局黨組文件形式印發年度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年底結合對各單位一把手的述職述廉考核一併檢查各單位和各單位“一把手”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方面的情況。我還連續幾年代表局黨組與各單位一把手集體約談,該提醒的嚴肅提醒,該要求的嚴格要求。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氣象局黨組認真貫徹中央關於“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部署要求。2014年1月17日,中國氣象局組織傳達學習了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要求氣象部門各級黨組織以更堅決的態度深入推進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5月16日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召開落實“兩個責任”座談會後,我和直屬機關黨委書記沈曉農同志專門聽取了會議精神彙報。5月19日上午我和沈曉農同志參加了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落實主體責任交流會,當天下午就召開黨組會傳達會議精神,並決定由機關黨委牽頭組成工作班子起草《實施意見》。6月13日,黨組會專門審議了《實施意見(初稿)》。並要求機關黨委抓緊修改後送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徵求意見,在一定範圍內聽取意見,力爭儘快出臺。6月18日,機關黨委負責同志專程到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專題彙報中國氣象局黨組落實“兩個責任”情況。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書記俞貴麟聽取彙報並給予具體指導。6月22日,《實施意見》正式印發。  

    記者:請您闡述一下《實施意見》主體責任內容,明確了哪些制度和措施?

    鄭國光:《實施意見》從八個方面對承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行了闡述:

    一是加強對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組織領導、整體部署和檢查落實。研究部署全國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和具體措施,每年召開專題研究全國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黨組會議和全國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會議,對黨風廉政建設年度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解並推動落實。

    二是選好用好管好幹部以形成正確導向。黨組醞釀幹部提拔使用和崗位交流時,要首先考察幹部的廉政情況,對發現黨風廉政方面有問題的幹部不得列入選用範圍。要抓早、抓小,發現黨組管理幹部身上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談話提醒教育。加強對黨組管理幹部的專項審計和任期審計。堅持在年度述職述廉述學考核中加大對黨組管理幹部履行一崗雙責和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

    三是落實中央要求不斷改進作風和建設優良行風。要深入持續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中央紀委一系列禁令。

    四是加強氣象廉政文化建設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教育。

    五是強化權力制約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針對氣象部門容易發生權力濫用和不作為的重點工作環節,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從根本上堵塞腐敗漏洞。

    六是嚴肅執紀嚴查案件以儆效尤。

    七是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當好廉潔從政和承擔主體責任的表率。

    八是發揮好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作用。自覺接受中央紀委駐局紀檢組的監督,加強與駐局紀檢組的溝通交流。指導氣象部門各級紀檢監察審計機構依紀依法履行職責。

    措施方面主要是建立健全明責、履職、問責的相關制度:一是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和督查制度。做到明責、知責、守責,問責。二是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問責追究制度。強化懲防並舉、預防為主。對已經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的單位,實行“一案雙查”。四是建立健全約談制度。五是建立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六是進一步完善氣象系統廉政風險防控體系。七是實行基層黨支部紀檢委員全覆蓋。八是完善局黨組與駐局紀檢組雙向溝通制度和機制。  

    記者:2012年中國氣象局黨組專門印發了《中國氣象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該辦法主要內容是什麼?與當前出臺的《實施意見》有什麼不同?

    鄭國光:《中國氣象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依據《中國共産黨章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結合氣象部門實際制定的。主要目標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保證黨中央、國務院、中央紀委監察部和中國氣象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中國氣象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共分《總則》《責任內容》《檢查考核與監督》《責任追究》《附則》五個章節、32項條款。在《總則》中規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黨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監察機構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氣象部門黨的建設和氣象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與各項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在《責任內容》章節中從責任分解、廉潔教育、制度建設、強化權力制約、監督檢查領導幹部、嚴格選人用人、加強作風建設、支持駐局紀檢組工作等八個方面做了規定。

    當前出臺的《實施意見》中強調的“責任”與原來責任制中強調的“領導”的顯著不同在於,黨組(黨委)不僅僅是“領導”,還要負“責任”,其目的是黨組(黨委)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作為其重要工作來抓。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第一位的責任是要把黨建設好,如果黨風廉政責任制執行得不好,主要責任、全面責任在黨組(黨委),而紀委在這個過程中主要起到監督的作用,這樣就會帶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體制機制的新變化,黨組(黨委)主抓,紀委監督,黨委的主體責任是前提,紀委的監督責任是保障。對於切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將産生重大的影響。  

    記者:應當如何理解“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兩個責任”到底有哪些區別?

    鄭國光:黨組(黨委)負主體責任是由黨組(黨委)的統一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體定位所決定的。主體責任,從字面上理解,就是主要負責人是誰,或者誰是責任主體。誰承擔主體責任,誰就是責任中的“主體”角色,要負主要責任。黨組(黨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負主體責任,意味著黨組(黨委)就是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體,黨組(黨委)應該負全面責任、負總責。至於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中都有詳細的規定。

    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責任是由其作為黨的專門監督機關的地位所決定的。不僅要對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進行監督,還應當監督黨組(黨委),包括監督黨組(黨委)是否履行好其主體責任。十八大以來,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改革黨的紀檢體制的決定之後,紀檢監察機構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得到顯著提升,可以較好地肩負監督責任。強調責任則意味著一旦出現了嚴重的腐敗問題,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責任也難以推卸。

    就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而言,主體責任是總責,是全面責任;監督責任只是一個方面的責任,是有沒有盡到監督責任的問題。

    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有著豐富內容的完整體系。從責任主體上看,黨組(黨委)的主體責任主要包括黨組(黨委)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班子分管領導的領導責任。領導班子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責任主要包括監督地位、監督職責、監督方式等。擁有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的地位,承擔著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的監督責任,擁有對違反紀律行為進行執紀問責的權力。   

    記者:《實施意見》出臺後,氣象部門會繼續通過哪些途徑和手段,將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鄭國光: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根本在於強化兩個責任,關鍵在於落實責任追究。

    一是要強化各級黨組(黨委)的主體責任。切實把作風建設和反腐敗問題提升到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來對待,不斷增強憂患意識、擔當意識和責任意識。進一步明晰各級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內容,科學劃分領導班子、第一責任人、班子分管領導等責任主體之間的責任界限,不斷提高黨組(黨委)的主體能力,不斷建立健全反腐敗工作協調機制,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逐步完善腐敗治理的組織架構、監控體系和運行方式,不斷提高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籌能力、協調能力、治理能力和保障能力。

    二是要強化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責任。強化監督責任意識,提高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監督的主動性、積極性,賦予紀檢監察機構更多的監督方式和問責手段,提高紀檢監察機構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實施監督的權威性和獨立性。

    三要積極探索對紀檢監督責任的監督機制,對該監督沒有監督、該問責沒有問責的進行監督問責,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態化。

    我們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豐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內涵,並以此促進氣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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