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環境行政執法新系統消除"一般"等模糊概念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08 20:1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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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蘭州7月8日電(記者 王衡)現實中,環境行政執法人員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實施行政處罰時,容易出現“同案不同罰”的現象,影響到執法的公平公正。對此,甘肅近日啟用環境行政處罰裁量輔助決策系統,為環境行政執法劃出清晰邊界,以有效規範、控制自由裁量權。

    記者從甘肅省環境監察局獲悉,該局在借鑒其他地方經驗基礎上,結合甘肅實際進行創新,研發出集行政管理、處罰裁量、輔助決策為一體的甘肅省環境行政處罰裁量輔助決策系統。該系統融行政法學、應用數學、計算機軟體和環境監察等多門學科于一體,對《甘肅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甘肅省石油勘探開發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進行了分類和梳理,新增裁量基準25項,可對現行30多部環保法律法規和2個地方法規所包含的全部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裁量。

    該系統的一大特點是消除原來裁量中“一般”“較重”“嚴重”等模糊概念。按照“模糊規定明確化,寬泛幅度具體化、執法標準客觀化”的要求,系統通過“處罰基準金額”“污染物污染種類”等明確具體的依據來設置裁量點位,並結合甘肅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環境保護任務等設置相應處罰基率,通過綜合考慮違法行為主體、種類、發生地、危害程度等因素,更為合理細緻地設置裁量數額。

    據介紹,該系統實際上是搭建了一個公開公正規範執法的平臺,有助於形成統一程序、統一標準、統一模式、統一監督的新型環境執法體制。

責任編輯: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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