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官員解讀嚴禁藝術團組出國“鍍金”規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10 07: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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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制止浪費人力物力財力損害國家藝術尊嚴的歪風
——文化部官員解讀嚴禁藝術團組出國“鍍金”規定

新華社北京7月9日電(新華社記者  周瑋、姜瀟)文化部近日印發關於堅決制止國內藝術團組赴國外“鍍金”的通知,強調要堅決制止這股浪費人力物力財力、損害國家藝術尊嚴的歪風。

9日,文化部外聯局副局長蒲通對文化部這一通知進行解讀。

緣起:今年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對“鍍金”提出批評提交議案

今年兩會期間,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就中國藝術團組在維也納金色大廳扎推演出,頻繁進行“鍍金”活動提出批評或提交議案,一時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蒲通介紹説,文化部就此進行認真調研獲悉,去年全國有100多個國內藝術團組去維也納金色大廳演出,還有一些非專業團組利用其他類似著名演展場所的非演出季舉辦不少活動,這些活動絕大多數採取自付場租、對外贈票和組織觀眾等運作模式,有的甚至動用政府經費,通過國內一些媒體的不實報道或炒作達到“鍍金”目的。

堅決杜絕政府資助項目赴國外“鍍金”

通知明確,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應與外事和教育等部門加強聯絡和溝通,履行會簽程序,相互通報情況,徵詢我駐外機構意見,對未納入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演出季、以全自費和租場方式進行的演展活動一律不予批准,堅決杜絕政府資助項目赴國外“鍍金”(經文化部認定,確因國家特殊需要的活動和項目除外)。

蒲通説,要堅決杜絕政府資助項目赴國外“鍍金”。“你自己出錢、租場地也不允許,那些拿財政錢出去的更不行。”

未經文化部及我常駐團同意不得批准任何赴國際組織總部舉辦演展活動

通知明確,未經文化部及我常駐團的同意,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對國內藝術團組和個人赴國際組織總部辦公場所舉辦的演展活動一律不予批准。

蒲通表示,金色大廳好像是有點兒過時了,現在一窩蜂地搞那些對國內有吸引力的地方,比如聯合國總部、巴黎教科文總部。我們不是絕對禁止到教科文組織等地演出,有一些活動如果配合其工作宗旨和一段時期的工作重點,我們是支持的。但有的活動是建立在一種不正確的對外文化交流觀基礎上,花兩三百萬元,一百多人的國際旅費、食宿費自己出,演一場回來以後當作對外文化交流的“成果”,“這個事情對納稅人來講是説不過去的,幾百萬元能給老百姓在國內演多少場!”

駐外機構不能被“鍍金”活動“綁架”

通知規定,我駐外機構要發揮監督作用,對此類“鍍金”活動不予支持,不題詞、不站臺、不剪綵、不代為邀請觀眾和贈票,防止相關單位和個人借此撈取宣傳資本。

蒲通説,駐外機構不能被“鍍金”活動“綁架”。他舉了自己駐外時的經驗:旅行社打電話説接待了一個中國藝術家代表團,你要見一下。一見才知道,這是旅行社在國內組團的活動項目——安排參團人員見文化參讚、合影、接受採訪,這些項目旅行社是要收錢的,實際上根本沒有做什麼文化交流的事。

引導媒體曝光批評不顧勸阻執意赴國外“鍍金”的單位和個人

通知明確,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加強與媒體合作,引導媒體積極報道對外文化交流的成功經驗和先進事例,客觀介紹國外著名演展場所的運作模式、準入標準和藝術風格等方面的情況,對於不顧勸阻、執意赴國外“鍍金”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曝光和批評。

蒲通表示,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踐行“三嚴三實”要求,樹立正確的對外文化交流政績觀,引導各類藝術團組更加健康有序地出國開展文化交流與合作。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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