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辦緊急通知要求堅決防範和遏制在油氣管道敷設區亂挖亂鑽造成泄漏事故 加強城鎮地面開挖和地下施工管理 保障油氣管道安全 為深刻吸取大連市金州新區“6•30”管道原油泄漏事故教訓,國務院安委辦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城鎮地面開挖、地下穿管和地下暗挖施工管理,保障油氣等所有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堅決防範和遏制同類事故發生。 6月30日18時58分許,位於大連金州新區的中石油管道分公司新大一線原油管道,因地面施工被鑽透,造成原油泄漏,併發生燃燒。事故暴露出相關法規在部分地方沒得到認真貫徹落實、城鎮地面開挖和地下施工安全管理缺失、施工單位安全意識淡薄、管道企業對所屬管道監護管理不到位等突出問題。通知要求,各地區要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油氣等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必須落實管道保護部門責任和城鎮地下施工安全管理部門責任,建立完善城鎮地下施工審批制度,切實加強城鎮地下施工安全管理。 管道企業要按照有關法規標準規定,落實責任,加強管道的安全管理。要完善油氣等危險化學品管道標誌和警示標識,增加高風險區域警示標誌標識密度,加強日常巡線檢查,一旦發現施工單位未經審批進行施工作業,要立即予以制止,並及時向當地政府管道保護部門報告。 建設單位要在施工前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查詢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油氣等地下管道資料,保證向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資料。在施工前要召集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管道企業,共同研究制定施工方案,明確安全責任。 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要依據有關法規規定,向政府城鎮地下施工安全管理部門提出施工作業申請,並在開工7日前書面通知管道企業。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施工範圍和方案進行施工作業,嚴禁未經許可批准和在情況不明時盲目進行城鎮地下施工。 監理單位應當審查地下管道安全保護措施,並提出審查意見,對涉及地下管道的施工現場實行旁站式監理,發現存在地下管道事故隱患時,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 政府城鎮地下施工安全管理部門接到施工作業申請後,要認真查閱有關資料,全面摸清施工涉及區域地下管道的分佈和走向,組織施工單位與管道企業共同審定施工作業範圍,確定施工方案、管道保護措施和應急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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