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僑辦與教育部聯合印發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教育部關於華僑學生在國內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 近年來,許多華僑反映其在國內接受義務教育的無戶籍子女不能在當地參加中考的問題。為涵養僑務資源、保障華僑學生在國內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權益,保持與華僑子女回國接受義務教育相關政策的延續性和一致性,6月10日,僑辦與教育部聯合印發了《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教育部關於華僑學生在國內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僑發〔2014〕14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主要內容如下:華僑學生的身份由省級僑務部門認定;華僑學生可以在其父母出國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進行身份認定並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與當地戶籍學生享受同等政策;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高中階段學校應當根據華僑學生所持中國護照建立學籍,具體參照《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執行;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華僑學生應按照規定繳納學費,收費標準與當地學生一致;高中階段學校要關心華僑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促進他們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僑務部門根據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華僑學生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具體辦法。 《通知》從根本上解決了華僑學生在國內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問題,為華僑學生在國內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學習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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