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4日電題:嚴禁收受禮品禮金確保教師廉潔從教——教育部監察局負責人就《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答記者問(新華社記者劉奕湛、施雨岑) 為全面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教育部出臺了《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教育部監察局有關負責人14日接受了記者採訪。 一些地方和學校教師存在違規收禮問題 問:教育部為什麼要出臺《規定》? 答:當前,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吃請等問題,在一些地方和學校不同程度存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雖然發生在少數教師身上,但嚴重損害了人民教師整體形象,這些問題不解決,就無法真正履行教書育人的崇高職責,就無法完成立德樹人這一根本任務,辦好人民滿意教育就成為一句空話。 正是因為看到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特別是治理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吃請等問題的重要性、緊迫性,教育部下定決心,把治理這些問題作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不失時機地出臺這一規定,在全教育系統持續開展正風肅紀活動。 為教師從教行為劃“紅線”設“禁區” 問:《規定》聚焦哪些違規違紀行為? 答:《規定》主要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實際上是指教師利用職務便利,向學生及家長索取好處。 全社會對教師職業道德的期望很高,但是從媒體曝光、群眾來信、案件查辦、巡視檢查等不同渠道掌握的情況來看,人民群眾對教師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吃請等問題反映強烈,師德師風的滿意度還不是很理想。 《規定》是教育部首個針對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進行認定和處理的專門文件,明確提出“六個嚴禁”,重點列舉了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娛樂活動、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通過商業服務獲取回扣等5個方面的禁止性內容。同時,明確了兜底條款,凡是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都在《規定》禁止的範圍內,為教師從教行為劃定“紅線”,設定“禁區”。 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問:如何推動《規定》的貫徹落實? 答:《規定》強化監督檢查。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做到有訴必查,絕不姑息。特別是教師節及學校開學、學生畢業等節點,對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開展高頻度、多層次、全方位的監督檢查,做到嚴格執紀、嚴肅問責,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強化警示震懾和教育引導作用。對發生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的地方和學校,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要追究學校或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同時,《規定》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切實履行治理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的主體責任。此外,《規定》還要求採取有效形式,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教師充分認識廉潔從教的重要意義,切實規範從教行為,做到內化於心、外化于行,使自覺抵制收受禮品禮金等不正之風成為教師的普遍認同和自覺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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