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對中小學生跨省升學學籍管理作出明確規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16 07:23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 進入暑假,各地中小學生升級、畢業和升學工作已經開始,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將迎來第一個應用高峰期。教育部15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中小學生升級畢業升學學籍信息管理工作,同時明確跨省升學學生學籍管理的相關程序。

    教育部在通知中規定,學生畢業後,需要跨省進入下一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按畢業後跨省就學進行操作。在進入全國學籍系統操作前,需在系統外先確定接收學校並辦理相關手續。系統操作時,依次由接收學校、接收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畢業學校主管教育部門三方核辦,核辦完成後接收學校調取學生檔案。至於學生能否跨省升學,由接收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對於有入學資格的學生,由接收學校發起學籍轉接申請;對於有入學資格但原來未建學籍的學生,接收學校必須為其新建學籍。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的後置程序,不得將原來有無學籍或學籍是否已轉至接收地作為確定入學資格的必要條件。學校裏不能存在沒有學籍的學生。”通知説。

    同時,教育部要求,學生正常升級由教育部在全國學籍系統後臺統一進行,升級時間為每年8月10日24時;畢業結業操作則要在每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學生畢業結業操作完成後,不能再對學生基本信息進行修改。

    此外,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籍主管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所有中小學生升級畢業升學後學籍信息準確無誤,充分考慮可能發生的運行故障、信息洩露等重大事件,建立應急響應工作機制。  

責任編輯: 黃林昊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